[实用新型]随行杯有效
申请号: | 201420517566.7 | 申请日: | 2014-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579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18 |
发明(设计)人: | 胡巫扬;李莉敏;赖廷勇;黄佑任 | 申请(专利权)人: | 元太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F3/16 | 分类号: | A45F3/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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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随行 | ||
1.一种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杯体,包括外杯以及设置于该外杯内的内杯,其中该外杯具有透光壳体部以及不透光壳体部,该透光壳体部的第一部分接合该不透光壳体部,而该透光壳体部的第二部分延伸至该内杯与该不透光壳体部之间;
可挠性显示单元,设置于该外杯的该透光壳体部与该内杯之间;
重力传感器,配置于该透光壳体部的该第二部分上,且位于该内杯的下方;
微控制单元,电性连接该可挠性显示单元与该重力传感器,其中该重力传感器侦测该杯体的状态,并通过该微控制单元来改变该显示画面;
杯盖,组装于该杯体的顶部;以及
杯底,组装于该杯体相对于该顶部的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更包括:
发光单元,其中该外杯的该透光壳体部与该内杯之间定义出环形置放区,该环形置放区位于该可挠性显示单元的上方且邻近该杯盖处,而该发光单元配置于该环形置放区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更包括:
导光柱,配置于该环形置放区中且包覆该发光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可挠性显示单元包括驱动单元,电性连接该微控制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更包括:
电路板,配置于该透光壳体部的该第二部分上,且位于该内杯的下方,其中该重力传感器与该微控制单元位于该电路板上且与该电路板电性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更包括:
温度传感器,电性连接该微控制单元且位于该透光壳体部的该第二部分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杯体具有电池槽,该电池槽位于该底部,且该杯底与该电池槽定义出电池容纳空间以容纳至少一个电池。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可挠性显示单元的一部分延伸至该电池槽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外杯与该内杯之间夹合一个密闭空间,且该密闭空间维持一近真空的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行杯,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可挠性显示单元为电泳显示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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