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模唇加工的吸盘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67460.0 | 申请日: | 2014-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1231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8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强;明瑞松;王有山;叶仲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帕机械(杭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Q3/00 | 分类号: | B23Q3/00;B23Q3/154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12 | 代理人: | 周世骏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加工 吸盘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机加工工艺改进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模唇加工的吸盘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食品包装行业的不断发展,瓶坯注塑机单套模具所含腔数越来越多,现在的技术已经发展到最高192腔。而一般来说,完成一套注塑模具的周期却没有成几何倍数增加,客观上对模具的设计和加工速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注塑模具组件的加工中,模唇又是加工过程最复杂、难度最高和精度要求最严格的零件之一。从方料开始先是粗加工外形,粗磨上下平面,车中心孔,切成两半,磨分模面和背面,铣分模面上的排气槽,热处理,精磨上下面和台阶面,等等。其中,分模面和背面以及排气槽的加工分别在磨床和铣床上进行,工序多,工序时间和等待时间长,而且铣床上加工时是用虎钳夹固定进行铣削的,定位不够精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提高了机床利用率,减少了模唇加工等待时间的吸盘结构。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提供一种用于模唇加工的吸盘结构,主体为吸盘,还包括定位条、定位块和限位块;
所述吸盘的内部设置有线圈,线圈通电后能产生磁性,吸盘的工作面上设有销孔和螺纹孔,用于固定定位条、定位块和限位块;
所述定位条是长条形的定位条,定位条上设有沉头孔,利用螺丝通过沉头孔和吸盘上的螺纹孔,将定位条固定在吸盘的工作面上;
所述定位块靠近吸盘的一端设有销孔,用于利用销钉将定位块(精确)定位到吸盘上,定位块的另一端设有沉头孔,用于利用螺丝将定位块锁紧到吸盘上;
所述限位块是L形结构的限位块,通过吸盘内部的线圈通电产生磁性后,限位块能被固定到吸盘上;
当模唇的分模面或者背面贴在吸盘的工作面上后,通过吸盘内部线圈通电,能实现定位条、定位块和限位块对模唇四个侧面的装夹到位。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吸盘是不锈钢材质的吸盘。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限位块的L形结构夹角为90度。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限位块是铁材质的限位块。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用于模唇加工的吸盘结构包括4个定位条、6个定位块、12个限位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能对模唇的分模面和背面进行铣削,同时还可以铣分模面上的排气槽,节省工序,提高了机床的利用率,减少了模唇的加工等待时间,降低了劳动力成本,而且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模唇的定位精度和加工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3为图2中沿A-A切割的阶梯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定位块的结构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的限位块的结构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的模唇的结构图。
图中的附图标记为:1吸盘;2定位条;3定位块;4限位块;5模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图2、图3所示的一种用于模唇加工的吸盘结构,包括吸盘1、定位条2、定位块3和限位块4,本实施例中,吸盘1上设有4个定位条2、6个定位块3、12个限位块4。模唇5的分模面需要精加工到位,并在此面上加工排气槽,装夹方式为背面贴在吸盘1的工作面上,通过吸盘1内部线圈通电,能实现定位条2、定位块3和限位块4对模唇四个侧面的装夹到位,保证在加工模唇分模面和背面的时候模唇的稳定和精确,而且这些加工只需要在一台机床上即可完成,节省了加工时间和工序,降低了生产成本。
吸盘1是不锈钢材质的吸盘1,吸盘1内部设置有线圈,线圈通电后能产生磁性,吸盘1的工作面上设有销孔和螺纹孔,用于固定定位条2、定位块3和限位块4。
定位条2是长条形的定位条2,定位条2上设有沉头孔,利用螺丝通过沉头孔和吸盘1上的螺纹孔,将定位条2固定在吸盘1的工作面上。
定位块3靠近吸盘1的的一端设有销孔,用于利用销钉将定位块3精确定位到吸盘1上,定位块3的另一端设有沉头孔,用于利用螺丝将定位块3锁紧到吸盘1上。
限位块4是L形结构的限位块4,L形结构夹角为90度,限位块4是铁材质的限位块4,通过吸盘1内部的线圈通电产生磁性后,限位块4能被固定到吸盘1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帕机械(杭州)有限公司,未经西帕机械(杭州)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46746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