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晶显示面板及包含其的液晶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78999.1 | 申请日: | 2014-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9302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05 |
发明(设计)人: | 邱长儒;朱夏青;林凤琳;陈俐君;陈傅丞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7 | 分类号: | G02F1/1337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宋焰琴 |
地址: | 中国台湾***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 面板 包含 设备 | ||
1.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包括:
一第一基板,设置有一像素电极区及一非像素电极区;
一第二基板,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设置;
一第一配向层,设于该像素电极区及该非像素电极区上;以及
一液晶层,设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间;
其中,该像素电极区上的该第一配向层具有一第一厚度,该非像素电极区上的该第一配向层具有一第二厚度,且该第一厚度系大于该第二厚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像素电极区包括一像素电极,该非像素电极区包括一数据线及一扫描线,其中该像素电极上的该第一配向层具有该第一厚度,且该数据线及该扫描线其中之一上的该第一配向层具有该第二厚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第一配向层包括复数个粒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第一基板包括一显示区与一非显示区,且至少一设于该非显示区的该粒子尺寸大于至少一设于该显示区的该粒子尺寸。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第一基板包括一显示区与一非显示区,对应于该第一基板的该非显示区上的该第一配向层上设有至少一突起结构、至少一隆凸或其组合。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第一配向层的材料与该突起结构或该隆凸的材料相同。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突起结构或该隆凸与该第一配向层一体成型。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突起结构的高度与相邻于该突起结构的该第一配向层的厚度比值介于2~10之间。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第一配向层边缘具有至少一弯曲结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包括一框胶,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且部分覆盖该第一配向层。
11.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包括一框胶,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且部分覆盖至少一该突起结构、至少一该隆凸或其组合。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第一厚度与该第二厚度比值介于1~10之间。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包括一彩色滤光单元,设于该第一基板上且介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一配向层间。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包括至少一间隔物、一黑色矩阵及一第二配向层,其中该黑色矩阵设于该第二基板上,该间隔物设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且对应于该黑色矩阵,该第二配向层设于该第二基板、该黑色矩阵及该间隔物上,该间隔物上的该第二配向层具有一第三厚度,该黑色矩阵上的该第二配向层具有一第四厚度,且该第三厚度小于该第四厚度。
1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该第一基板上设有一薄膜晶体管组件及一第一保护层,该薄膜晶体管组件包括:一栅极、一绝缘层、一半导体层、一源极及一漏极,其中该绝缘层覆盖该栅极,该半导体层设于该绝缘层上,该源极及该漏极设于该半导体层上,该源极及该漏极相距一预定距离以形成一通道区,该第一保护层覆盖该薄膜晶体管组件且具有一开口以显露该漏极,该像素电极设于该第一保护层上并向该开口延伸以与该漏极电性连接,其中于该开口中的该第一配向层具有一第五厚度,且该第五厚度大于该第一厚度。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用于一液晶显示设备,其中该液晶显示设备为一手机、一笔记本电脑、一摄影机、一照相机、一音乐播放器、一行动导航装置或一电视。
17.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是,包括:
一第一基板,设置有一像素电极区及一非像素电极区;
一第二基板,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设置;
一第一配向层,设于该像素电极区及该非像素电极区上,其中该像素电极区包括一开口区及一非开口区;以及
一液晶层,设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间;
其中,该像素电极区的该开口区上的该第一配向层具有一第一厚度,该非像素电极区上的该第一配向层具有一第二厚度,且该第一厚度大于该第二厚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27899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双摄像头同轴成像装置
- 下一篇:液晶显示面板及包含其的液晶显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