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60923.6 | 申请日: | 2014-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411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24 |
发明(设计)人: | 杜青俊;金秉典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韩中泰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合道英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9 | 代理人: | 廉红果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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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即插即用 雾化 电子 烟雾 | ||
1.一种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吸嘴组件、冷空气导入通道组件、雾化腔组件以及烟油储油库组件,所述冷空气导入通道组件包括:一底座以及设于所述底座上的通气气管,所述烟油储油库组件安装于所述底座上,所述雾化腔组件安装于所述通气气管远离底座端,所述吸嘴组件设于雾化腔组件与烟油储油库组件上,所述雾化腔组件包括:雾化腔以及设于雾化腔一端的快拆部件,所述快拆部件包括第一连接脚及与第一连接脚一端连接的第一快拆杆,所述第一连接脚另一端与雾化腔连接,以将快拆部件固定于雾化腔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拆部件与所述雾化腔一体成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包括一吸嘴以及与所述吸嘴连接的吸嘴连接件,所述第一快快拆杆延伸至吸嘴连接件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油储油库组件包括一密封管,该密封管一端通过螺纹锁紧方式安装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吸嘴连接件通过螺纹锁紧方式安装于所述密封管的另一端,所述吸嘴通过螺纹锁紧方式安装于所述吸嘴连接件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管由透明的材料或不透明的材料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管由玻璃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拆部件还包括与所述第一快拆杆另一端连接的第二快拆杆,所述第一快拆杆与所述第二快拆杆相垂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即插即用雾化腔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拆部件还包括:一端与第二快拆杆连接的第三快拆杆以及一端与所述第三快拆杆另一端连接的第二连接脚,所述第二连接脚与所述雾化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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