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房车专用车架有效
申请号: | 201420081173.6 | 申请日: | 2014-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532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邵景兰;杨立发;李启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02 | 分类号: | B62D2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郭海彬;范晓斌 |
地址: | 110013 辽宁省沈***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房车 专用 车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房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房车专用车架。
背景技术
旅行房车又称汽车上的“家”,简称为房车。旅行房车内有舒适的卧室、宽敞的客厅、整洁的厨房。还配有空调、彩电、VCD、冰箱、微波炉、煤气灶、沐浴器、双人床及沙发,可供多人住宿。旅行房车是集旅行、住宿、娱乐、烹饪、沐浴、工作于一体化的旅行方式,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旅行方式之一。
现有技术中,用于支撑房车的车架均是半挂车车架,而半挂车车架是为载货的传统设计,未考虑房车需求空间和电气系统、水路系统及供暖系统的安装空间,并且自重较大,不能达到轻量化牵引的使用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要提供一种适用于房车使用、自重小并可以达到轻量化牵引的房车专用车架。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房车专用车架,包括依次固定连接的鹅颈车架前段、中部车架和后部车架,后部车架包括:相对设置的两个纵梁和并排固定连接在纵梁上的多个横梁,纵梁为H型钢,横梁为桁架结构。
进一步地,横梁包括:相对平行设置的两个弦杆和多个连接在两个弦杆之间的腹杆,腹杆与弦杆之间具有倾斜角,相邻的两个腹杆的倾斜方向相反。
进一步地,倾斜角为55°。
进一步地,鹅颈车架前段的一端安装有牵引件。
进一步地,房车专用车架还包括:能与第一举升机构对接的第一安装接口件,第一安装接口件固定连接在纵梁的外侧和/或中部车架的外侧;能与第二举升机构对接的第二安装接口件,第二安装接口件固定连接在纵梁远离中部车架的一端,第二安装接口件朝向房车专用车架的底部延伸并突出于纵梁。
进一步地,纵梁靠近中部车架的一端设置有房车踏步三向固定装置,房车踏步三向固定装置朝向纵梁的外侧设置。
进一步地,中部车架与后部车架连接的一端位于后部车架的下侧。
进一步地,还包括:左舱总成和右舱总成,左舱总成和右舱总成均沿竖直方向延伸,左舱总成和右舱总成固定连接在鹅颈车架前段和中部车架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房车专用车架,采用较大比例鹅颈、分段式构架以及桁架结构,并且,后部车架采用H型钢纵梁和桁架式横梁,与传统工字槽钢大梁和横梁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房车专用车架降低了自重,可实现重型皮卡牵引房车,提高了经济性。
根据下文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更加明了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优点和特征。
附图说明
后文将参照附图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具体实施例。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标示了相同或类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这些附图未必是按比例绘制的。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房车专用车架的立体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房车专用车架的主视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房车专用车架的仰视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房车专用车架的后视图;
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房车专用车架的侧视图;
图6是图1的房车专用车架的横梁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图1的房车专用车架的纵梁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房车专用车架的立体图。本实施例的房车钻用车架特别用于五轮房车。
本实施例的房车专用车架具有依次固定连接的鹅颈车架前段10、中部车架20和后部车架30,后部车架30包括相对设置的两个纵梁31和并排固定连接在纵梁31上的多个横梁32,纵梁31为H型钢,横梁32为桁架结构。
纵梁31的H型钢由于截面形状合理,其截面形状参见图7,不同于普通工字型的是,H型钢的翼缘进行了加宽,且内、外表面通常是平行的,这样可便于用高强度螺桂和其他构件连接并且使钢材更高地发挥效能,提高了其承裁能力。
横梁32包括相对平行设置的两个弦杆321和多个连接在两个弦杆321之间的腹杆322,腹杆322与弦杆321之间具有倾斜角,相邻的两个腹杆322的倾斜方向相反。如图6所示可以看出,相邻的两个腹杆322与弦杆321形成了三角形,这样增加了横梁32的承载能力。在一些优选地实施例中,该倾斜角为55°时,横梁32的承载能力为优选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2008117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