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016764.5 | 申请日: | 2014-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135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曾庆文;周飞;王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中科深江电动车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7/08 | 分类号: | B60K17/08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 代理人: | 朱俊跃 |
地址: | 20182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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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动汽车 驱动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机械制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电动车的轮边驱动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环保意识的重视,节能和低排放的以及无污染的理想的电动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电动汽车是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其中,轮边减速器为电动汽车的重要部件之一。
目前,市场上的带轮边减速器多为一级减速驱动,有时需匹配大功率电机以产生足够的驱动力驱动汽车通过特定场合,但单台大功率电机成本高,实现困难。因此,需要一种新型电动汽车轮边减速系统,以改善汽车起步和加速能力,充分发挥电动机自身性能,并产生足够大的驱动力驱动汽车通过特定场合。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紧凑、可靠性高,采用两级减速的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包括箱体、驱动电机、一级减速传动装置、二级减速传动装置、连接法兰、圆锥滚子轴承、轴承、制动轴和制动机构;
连接所述制动轴于所述连接法兰的末端,使得所述连接法兰的轴线与所述制动轴的轴线位于同一水平线上,连接所述连接法兰末端的所述制动轴穿过所述箱体连接所述制动机构,所述连接法兰与所述箱体的连接处外套接有所述圆锥滚子轴承,所述制动轴与所述箱体的连接处外套接轴承;
所述二级减速传动装置设置在所述连接法兰与所述制动轴连接处于所述箱体内,所述箱体内还设置有所述一级减速传动装置,所述一级减速传动装置固定在所述制动轴上,并与设置在箱体外的驱动电机连接。
上述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其中所述一级减速传动装置具体包括输入轴、输入齿轮、惰轮、从动轮和平键,所述驱动电机连接输入轴于箱体的外侧,所述输入齿轮通过平键连接输入轴于箱体的内侧,所述输入轴外套接轴承于箱体的壁内,所述制动轴外固定所述从动轮于所述箱体内,所述惰轮分别与所述从动轮和所述输入齿轮相啮合。
上述一级减速传动装置,其中所述从动轮与所述制动轴为过盈配合或通过花键连接。
上述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其中二级减速传动装置具体包括行星架、行星齿轮、太阳轮和内齿圈,所述制动轴上还设置有所述太阳轮,所述连接法兰外通过花键连接所述行星架于所述箱体内,所述行星架上设置有所述行星齿轮,所述行星齿轮分别与所述太阳轮和固定在箱体内壁的所述内齿圈相啮合。
上述二级减速传动装置,其中还包括齿圈支架,所述内齿圈固定在所述齿圈支架上,所述齿圈支架固定在箱体内壁上。
上述二级减速传动装置,其中所述行星架与所述行星齿轮之间安装无外圈滚子轴承。
上述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其中所述连接法兰与所述箱体密封处设置有油封和防尘圈。
上述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其中所述制动机构为干式制动器。
上述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其中所述制动机构为湿式制动器。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结构紧凑、可靠性高,采用两级减速可显著增大轮边减速装置的传动比,从而可减小驱动电机尺寸,不仅加工、装配和维护性好,且可改善行星齿轮传动的使用条件从而提高轮边驱动装置的整体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电动汽车的轮边驱动装置。
附图标记:1、轴承;2、输入齿轮;3、箱体;4、行星齿轮;5、无外圈滚子轴承;6、行星架;7、油封;8、防尘圈;9、圆锥滚子轴承;10、连接法兰;11、齿圈支架;12、内齿圈;13、从动轮;14、制动轴;15、轴承;16、惰轮;17、平键;18、输入轴;19、一级减速传动装置;20、二级减速传动装置;21、太阳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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