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广告数据监测系统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680986.1 | 申请日: | 2014-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194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15 |
发明(设计)人: | 贺永军;张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58 | 分类号: | H04N21/458;H04N21/442;H04N21/254;G06Q30/02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詹永斌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智能 电视 广告 数据 监测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广告数据监测系统和方法,特别是涉及一种适用于智能电视应用领域的广告数据监测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智能电视行业连续三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预计至 2014 年底将达到3500万台智能电视。随着终端的不断普及,智能电视所独有的大屏、高清显示效果优势,让其成为广告营销界不可忽视的优质媒体,智能电视广告成为广告主关注的新趋势。
目前各终端厂商为开展智能电视广告业务,搭建智能电视广告运营平台,整合已有智能电视终端媒体资源,支持开关机广告、点播贴片广告、应用启动广告、互动广告等多种广告形式,投放广告计划并反馈广告投放效果。而为降低性能损耗、提升广告展示播放速度,智能电视要求对部分广告素材采取缓存机制,导致PC互联网广告数据实时监测的方式不太适合电视广告数据监测的需求。如何解决智能电视广告运营平台同时对实时广告、缓存广告的展示数据与点击数据全面、有效、实时的监测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现有智能电视广告数据监测技术有待确定与发展。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监测统计智能电视实时广告并缓存广告相关有效数据的广告数据检测系统和方法。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广告数据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广告运营平台,设置广告投放计划并生成数据监测URL地址,向智能电视投放广告;智能电视,包括
广告请求模块,向广告运营平台请求广告信息,包括广告数据监测URL地址;广告应用模块,执行广告的应用操作;
广告数据上报模块,向广告运营平台上报广告应用数据。
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广告数据监测方法,其方法步骤为:
A、将广告素材上传到广告运营平台,并设置广告投放计划;
B、针对该广告投放计划生成数据监测URL地址,并配置到该广告投放计划的广告信息中;
C、智能电视通过网络与所述广告运营平台连接;
D、智能电视通向广告运营平台请求广告信息,包括广告数据监测URL地址;
E、当智能电视获取到最新监测地址,广告应用操作完成后,向广告运营平台上报广告监测数据。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C的具体方法步骤为:
C1、智能电视根据自身所支持的广告形式,向广告运营平台申请广告位与广告规格;
C2、所述广告运营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生成广告位唯一标识ID,并配置广告规格;
C3、所述智能电视广告功能模块,通过所分配的广告位唯一标识ID和广告运营平台接口地址与广告运营平台实现广告投放功能对接;
C4、智能电视开机联网成功后,则向广告运营平台服务器发送广告请求。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E中,广告应用操作每完成一次,则向广告运营平台上报一次广告监测数据,若广告运营平台成功接收到广告监测数据,则向所述智能电视返回传输成功的状态码。
作为优选,智能电视通过广告信息中的广告位标识ID和或用户终端系统属性信息,过滤筛选与匹配广告运营平台中所有广告投放计划,验证是否有投放到该智能电视的广告。
作为优选,智能电视通过用户终端使用信息,过滤筛选与匹配广告运营平台中所有广告投放计划,验证是否有投放到该智能电视的广告。
作为优选,所述数据监测URL地址包括展示数据监测URL地址和点击数据监测URL地址。
作为优选,所述数据监测URL地址包括两组,一组用于运营平台对广告数据进行监测,另一组用于第三方监控平台对广告数据的监测。
作为优选,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数据监测URL地址还包括实时监测服务器URL地址,智能电视实时请求封装后的数据监测URL地址,当要广告应用时则通过数据监测URL跳转实时获取应用后所需展示的素材,同时实现广告数据的监测与广告素材的获取。
作为优选,所述方法还包括:广告运营平台针对广告应用操作行为,分别生产独立的数据监测URL地址;智能电视预先获取广告应用素材及数据监测地址,当发生广告应用操作后,则以相应的数据监测地址上报相应数据;智能电视定时验证广告平台是否有最新广告,若有则更新一次监测地址与广告素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实现了对基于智能电视的广告数据监测统计,同时实现了智能电视实时广告并缓存广告相关有效数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其中一实施例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68098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