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烟尘水化器无效
申请号: | 201410520200.X | 申请日: | 2014-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890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21 |
发明(设计)人: | 牟继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牟继才 |
主分类号: | B01D47/02 | 分类号: | B01D47/02;B01D53/50;B01D53/62;B01D53/9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132214 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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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尘 水化 | ||
1.一种烟尘水化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第一容器(1)、主进气管(2)、分流室(3)、多个进气分管(4)、伞状截泡网(5)、第一筒状截泡网(6)、第一锥形管(7)、第一沉灰管(8)以及第一出气管(9);其中
所述主进气管(2)穿过并固接于所述第一容器(1)的顶部,其一端延伸至第一容器(1)内部,另一端延伸至第一容器(1)外部;
所述分流室(3)为中空的腔体,其顶部的开口连接所述主进气管(2)延伸至第一容器(1)内部的一端,其底部的多个开口连接所述多个进气分管(4)的上端;
所述多个进气分管(4)的下端均连接有所述第一筒状截泡网(6),该第一筒状截泡网(6)上方的进气分管(4)外围设有所述伞状截泡网(5);
所述第一筒状截泡网(6)的下端连接所述第一锥形管(7)的上端大口,所述第一锥形管(7)的下端小口连接所述第一沉灰管(8),多个第一沉灰管(8)的下端合并为一条管道并延伸至所述第一容器(1)下方的沉灰室(10);
所述第一出气管(9)的一端固接于所述第一容器(1)的顶部,另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一容器(1)的外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尘水化器,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第二容器(20)、第二筒状截泡网(21)、第二锥形管(22)、第二沉灰管(23)以及第二出气管(24);其中
所述的第二容器(20)设置于所述第一容器(1)的一侧;
所述第一出气管(9)延伸至所述第一容器(1)外部的一端穿过并固接于所述第二容器(20)的顶部、并且延伸至所述第二容器(20)内部,该延伸至所述第二容器(20)内部的一端连接有第二筒状截泡网(21),该第二筒状截泡网(21)下端连接第二锥形管(22)的上端大口,所述第二锥形管(22)的下端小口连接所述第二沉灰管(23);
所述第二出气管(24)的一端固接于所述第二容器(20)的顶部,另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二容器(20)外部;
所述第二筒状截泡网(21)的高度与所述第一筒状截泡网(6)的高度持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尘水化器,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第三容器(27)、第三筒状截泡网(28)、第三锥形管(29)、第三沉灰管(30)以及第三出气管(31);其中
所述的第三容器(27)设置于所述第一容器(1)的上方,且所述第一容器(1)的顶部成为所述第三容器(27)的底部;
所述第一出气管(9)位于所述第三容器(27)内部,且呈倒U型,其延伸至所述第一容器(1)外部的一端连接第三筒状截泡网(28),该第三筒状截泡网(28)下端连接第三锥形管(29)的上端大口,该第三锥形管(29)的下端小口连接所述第三沉灰管(30);
所述第三出气管(31)的一端固接于所述第三容器(27)的顶部,另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三容器(27)外部;
所述的主进气管(2)穿过所述第三容器(27)的顶部,再穿过并固接于所述第一容器(1)的顶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烟尘水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四容器(36)、第四筒状截泡网(38)、第四锥形管(39)、第四沉灰管(40)以及第四进气管(37);其中
所述第四容器(36)设置于所述第一容器(1)的另一侧;
所述第四进气管(37)穿过并固接于所述第四容器(36)的顶部,其一端延伸至第四容器(36)的外部,另一端延伸至第四容器(36)内部,所述第四进气管(37)延伸至第四容器(36)内部的一端连接有第四筒状截泡网(38),该第四筒状截泡网(38)下端连接第四锥形管(39)的上端大口,该第四锥形管(39)的下端小口连接所述第四沉灰管(40);
所述主进气管(2)延伸至第一容器(1)外部的一端固接于所述第四容器(36)的顶部;
所述第一容器(1)、第二容器(20)以及第四容器(36)的底部均与所述第一容器(1)下方的沉灰室(10)导通。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烟尘水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器(1)和第二容器(20)之间设有通水口(25);所述第一容器(1)下方的沉灰室分为左沉灰室(10’)和右沉灰室(10”),多个第一沉灰管(8)的下端合并为一条管道并延伸至所述第一容器(1)下方的左沉灰室(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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