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震响应记录仪、地震响应记录方法及展台有效
申请号: | 201410324117.5 | 申请日: | 2014-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492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马伯涛;葛家琪;宋毛毛;张曼生;黄季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V1/18 | 分类号: | G01V1/18;G01V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004 | 代理人: | 朱丽岩 |
地址: | 10012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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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震 响应 记录仪 记录 方法 展台 | ||
1.一种地震响应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展台中心的中心感应器及设置于所述展台边缘的边端感应器,与所述中心感应器及所述边端感应器连接的记录器,所述中心感应器及所述边端感应器用于监测运动响应并生成响应信号发送至所述记录器;所述记录器用于接收所述响应信号,将所述响应信号转换为所述中心感应器及边端感应器所在监测点的动位移,并判断当两个所述动位移中任一个超过第一预设阈值时,开始记录;当两个所述动位移均持续低于第二预设阈值超过预设时间范围时,所述记录器停止记录数据,并将数据保存;所述第一预设阈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阈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震响应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器还用于计算并保存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包括:中心感应器所在监测点的三方向动位移作为展台的X向、Y向和Z向三方向平动位移;中心感应器和边端感应器所在监测点在水平面上同一方向上的动位移二者做差,并除以中心感应器和边端感应器所在监测点在上述动位移法线方向的投影长度,作为展台的Z向扭转动位移;将中心感应器所在监测点的竖向动位移和边端感应器所在监测点的竖向动位移二者做差,并分别除以两监测点在X方向和Y方向上的投影长度,作为展台的Y向扭转动位移和X向扭转动位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震响应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震响应记录仪还包括与所述记录器连接的存储终端;所述存储终端包括:与所述记录器连接的无线发射器,与所述无线发射器通过无线信号传输连接的终端接收器及与所述终端接收器连接的终端存储器;
所述记录器还用于将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发送至所述无线发射器,所述无线发射器用于将所述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发送至所述终端接收器,所述终端接收器还用于接收所述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并发送至所述终端存储器,所述终端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震响应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器、所述中心感应器及所述边端感应器的外部均设置有保护壳,所述保护壳可承受的加速度不小于3倍重力加速度,可承受的外力不小于5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震响应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感应器及所述边端感应器的质量均不大于所述展台承载质量的1%。
6.一种应用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震响应记录仪的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一:中心感应器及边端感应器监测所在展台的运动响应并生成响应信号发送记录器;
步骤二:所述记录器接收所述响应信号,并将所述响应信号转换为所述中心感应器及边端感应器所在监测点的动位移;
步骤三:判断当两个所述动位移中任一个超过第一预设阈值时,所述记录器开始记录;当两个所述动位移均持续低于第二预设阈值超过预设时间范围时,所述记录器停止记录数据,并将数据保存;
步骤四:计算并保存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包括:中心感应器所在监测点的三方向动位移作为展台的X向、Y向和Z向三方向平动位移;中心感应器和边端感应器所在监测点在水平面上同一方向上的动位移二者做差,并除以中心感应器和边端感应器所在监测点在上述动位移法线方向的投影长度,作为展台的Z向扭转动位移;将中心感应器所在监测点的竖向动位移和边端感应器所在监测点的竖向动位移二者做差,并分别除以两监测点在X方向和Y方向上的投影长度,作为展台的Y向扭转动位移和X向扭转动位移;
步骤五:所述记录器将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发送至所述无线发射器,所述无线发射器将所述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发送至所述终端接收器,所述终端接收器接收所述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并发送至所述终端存储器,所述终端存储器存储所述展台6个方向的动位移。
7.一种应用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地震响应记录仪的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为矩形,所述展台顶面的几何中心设置有与中心感应器相适应的第一凹槽,所述展台的边端设置有与所述边端感应器相适应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设定位置与所述矩形中心正交的两个轴线间距离分别不小于四分之一倍的对应边的边长,其中,与所述矩形中心正交的两个轴线分别平行于所述矩形的边,且通过展台顶面的几何中心。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顶面受力变形不大于1/1000。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感应器与所述第一凹槽,及所述边端感应器与所述第二凹槽之间为可拆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连接为螺纹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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