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服务提供者分配系统及服务提供者分配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410208295.1 | 申请日: | 2014-05-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84718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5 |
| 发明(设计)人: | 上杉忠兴;大泽哲;寺滨幸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G06Q50/10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高迪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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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服务 提供者 分配 系统 方法 | ||
1.一种服务提供者分配系统,用于针对利用者分配与规定的组织相关联的多个服务提供者中的某一个服务提供者,其特征在于,具有:
将针对所述利用者的服务提供请求作为案件受理的部件;
关于所受理的案件,计算用于延缓分配处理的延缓期间的部件,在所受理的案件为新案件的情况下,将标准分配延缓期间作为所述延缓期间,在所受理的案件为再分配案件的情况下,将标准分配延缓期间与标准非分配期间的比值乘以非分配期间作为所述延缓期间;以及
在该延缓期间中,对与所述延缓期间、以及下述状况相应的针对包含对象案件在内的案件的分配进行控制的部件,该状况是与其他案件的分配相关且反映了服务请求水准的状况,该服务请求水准包含其他服务提供者与利用者的契合性,
对所述分配进行控制的部件为:
将多个案件具有的分配截止时刻之中的、从当前时刻来看时间上最早的分配截止时刻作为最临近分配截止时刻,
将在所述最临近分配截止时刻处于延缓期间的案件或到达了分配截止时刻的案件作为批量处理的集合,
在当前时刻与所述最临近分配截止时刻一致的情况下,针对属于所述批量处理的集合的全部案件执行批量处理来分配,由此针对所述多个案件,将多人的服务提供者的分配汇总并作为批量处理来分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服务提供者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
对所述分配进行控制的部件为:
在所述延缓期间中,在服务请求水准比对象案件的服务请求水准高的案件持续的情况下,即使处于能够针对对象案件执行分配处理的状态下,也将对象案件的分配设为保留状态,
在所述延缓期间中,在检测到服务请求水准比对象案件的服务请求水准高的案件未持续的情况下,将对象案件也包含在内地执行分配处理,
在所述案件中的任一个案件到了分配截止时刻的情况下,执行分配处理。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服务提供者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具有:
更新针对所述案件的分配的部件;以及
在进行了所述更新的情况下,决定成为分配对象的案件的集合的部件;
所述服务提供者分配系统还具有:
将所述案件的集合向对所述分配进行控制的部件进行通知的部件。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服务提供者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服务提供者分配系统还具有控制部,该控制部存储所述更新的时刻和当前时刻,
该控制部依次判定所述更新的时刻与当前时刻是否一致。
5.一种服务提供者分配方法,用于利用信息处理装置针对利用者分配与规定的组织相关联的多个服务提供者中的某一个服务提供者,其特征在于,
将针对所述利用者的服务提供请求作为案件受理;
关于所受理的案件,计算用于延缓分配处理的延缓期间,在所受理的案件为新案件的情况下,将标准分配延缓期间作为所述延缓期间,在所受理的案件为再分配案件的情况下,将标准分配延缓期间与标准非分配期间的比值乘以非分配期间作为所述延缓期间;
在该延缓期间中,对与所述延缓期间、以及下述状况相应的针对包含对象案件在内的案件的分配进行控制,该状况是与其他案件的分配相关且反映了服务请求水准的状况,该服务请求水准包含其他服务提供者与利用者的契合性,
对所述分配进行控制的处理为:
将多个案件具有的分配截止时刻之中的、从当前时刻来看时间上最早的分配截止时刻作为最临近分配截止时刻,
将在所述最临近分配截止时刻处于延缓期间的案件或到达了分配截止时刻的案件作为批量处理的集合,
在当前时刻与所述最临近分配截止时刻一致的情况下,针对属于所述批量处理的集合的全部案件执行批量处理来分配,由此针对所述多个案件,将多人的服务提供者的分配汇总并作为批量处理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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