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溯源功能的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89667.0 | 申请日: | 2014-05-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4247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0 |
发明(设计)人: | 王星;刘延申;尤新革;徐端全;胡泉;王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F21/10 | 分类号: | G06F21/10;H04L29/06 |
代理公司: |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31251 | 代理人: | 王法男 |
地址: | 430079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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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溯源 功能 电子 音像制品 版权 管理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版权管理方法,具体地说是一种具有溯源功能的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方法。
背景技术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与网络技术的快速普及不仅提高了信息源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同时也极大地降低了电子音像商品盗版的难度;同时也导致盗版音像商品的广泛传播。传统的依赖于电子音像商品的防伪包装以及各类防伪标签进行电子音像商品的防伪防盗对于拷贝、非法下载传播等侵权盗版已经完全失效,而且传统包装防伪等加密防侵权不能为公安机关打击盗版侵权提供有效溯源取证技术支持。
目前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通常采用的技术是数字版权管理(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这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它结合硬件和软件存取机制,利用一系列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对各类多媒体文件在制作阶段,分发阶段以及使用阶段的全生命周期内的存取进行控制。它包含版权使用的语言描述、识别、交易监控和对使用在有形和无形资产上的各种权限的跟踪和对版权所有人的关系管理等内容。
DRM的核心技术是数据加密和防拷贝,一个DRM系统需要首先建立数字媒体授权中心,编码已压缩的数字媒体,然后利用密钥对内容进行加密保护,加密的数字媒体头部存放着数字媒体文件唯一标识符和节目授权中心的统一资源定位器地址。用户在点播时,根据节目头部的唯一标识符和统一资源定位器地址信息,通过数字媒体授权中心的验证授权后送出相关的密钥解密,数字媒体方可使用。需要保护的数字媒体是被加密的,即使被用户下载保存并散播给他人,没有得到数字媒体授权中心的验证授权也无法使用,从而严密地保护了数字媒体的版权。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从提出发展到现在,可以划分为两代:第一代DRM系统主要是加密技术,将数字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后封装,使得用户只有在付费或满足所要求的条件下,才能获得密钥解开数字信息,保证了只有合法授权的用户才能使用。然而用户在解开数字信息后,数字信息则失去了保护,用户可以随意使用,传播,甚至修改,对于有知识产权的数字信息,还是无法保护其版权。第二代是在第一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用户使用数字内容进行控制。即使是合法用户,也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数字信息,并且还对其操作进行跟踪监测,进一步的保护数字信息的知识版权。
然而,虽然DRM技术不断更新发展,其一直没有提供一种有效的溯源方法,同时现有的DRM方案,由于各种限制,使得其用户体验较差,使用较为困难,经常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
目前使用规模比较大或研究比较多的DRM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种:
微软公司的WMDRM;
苹果公司的FairPlay DRM;
开放联盟的OMA DRM。
微软WMDRM:采用加密技术,提供SDK开发环境;仅限于Windows系统及微软设备,媒体文件格式为微软非开放格式(WMA,WMV),不提供溯源功能;
苹果FairPlay DRM:采用加密技术,系统封闭;仅限于苹果设备,不提供开发接口,仅支持苹果提供的格式,不提供溯源功能;
开放联盟OMA DRM:框架及文件结构公开,基于mpeg-4格式,易于实现;仅限于移动设备,不提供溯源功能。
综上所述的各DRM系统相比较,可以得出现有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方案的典型缺点:
1.不提供有效的溯源功能,在打击盗版上存在空白;
2.设备的不统一造成用户与硬件绑定过程复杂,密钥管理混乱;
3.文件格式具有一定局限性,对不同的电子音像制品格式支持度不够;
4.加密技术不够灵活。
由于现有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方法的上述缺点,造成溯源功能的缺失,用户绑定硬件信息与密钥过程繁琐,电子音像制品文件格式的混乱使用,加密技术缺乏一定灵活性。所以发明一种具有防伪溯源功能、易于扩展、灵活方便的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方法是十分有意义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具有防伪与溯源功能的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方法,
这种具有溯源功能的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1)由客户端、媒体打包者、许可证发放者三方构成具有溯源功能的电子音像制品版权管理方法框架;媒体打包者承接版权持有者交付的电子音像制品,用户通过客户端在媒体打包者处进行注册、并使用客户端进行登录验证,同时用户经客户端在媒体打包者处购买并下载电子音像制品,在下载过程中由媒体打包者进行打包;许可证发放者生成许可证,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获得许可后的用户经客户端对下载的电子音像制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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