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用于定位侧向地面支撑件的辅助系统的公用交通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86977.7 | 申请日: | 2014-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3976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26 |
发明(设计)人: | 乔根·埃韦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依维柯马基路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S9/04 | 分类号: | B60S9/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张华卿;王漪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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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用于 定位 侧向 地面 支撑 辅助 系统 公用 交通工具 | ||
1.一种公用交通工具(10),其包括空中设备以及支撑件(16),所述支撑件(16)在缩回位置和抽出工作位置之间是可移动的,在所述抽出工作位置,所述支撑件(16)的端部放置在地面上,其特征在于,用于定位所述支撑件(16)的辅助系统,所述辅助系统包括用于将视觉标记(22)投射在所述支撑件(16)的所述端部(20)以其工作位置放置于的地面区域上的光学装置,每个视觉标记(22)表示一个支撑件的预期工作位置,其中,所述视觉标记(22)包括在相应支撑件(16)的抽出方向上从所述公用交通工具(10)侧向地延伸的纵向射束(26),以及垂直于所述纵向射束(26)的外端部的两侧延伸的横向射束(2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公用交通工具是消防交通工具。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空中设备是可转动的梯子(12)和/或空中救援平台。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是设置成将所述视觉标记(22)投射到地面的光源(2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24)是激光光源。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包括用于对准、聚焦和/或用于遮蔽由所述光源(24)发出的光的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包括用于对准、聚焦和/或用于遮蔽由所述光源(24)发出的光的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1-2和5-7中任一项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设置成以T形形状投射视觉标记(22)。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设置成以T形形状投射视觉标记(22)。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设置成以T形形状投射视觉标记(22)。
11.根据权利要求1-2、5-7和9-10中任一项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设置成投射彩色的视觉标记(22)。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设置成投射彩色的视觉标记(22)。
13.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设置成投射彩色的视觉标记(22)。
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装置设置成投射彩色的视觉标记(22)。
15.根据权利要求1-2、5-7、9-10和12-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用于控制所述光学装置的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设置成同步操作所有存在的光学装置。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设置成在所述光学装置启动后已经过一预定的时间间隔后停用所述光学装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设置成仅当所述公用交通工具的驾驶速度低于预定的速度限制时启动所述光学装置。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设置成仅当所述公用交通工具的驾驶速度低于预定的速度限制时启动所述光学装置。
19.根据权利要求1-2、5-7、9-10、12-14和16-18中任一项所述的公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公用交通工具(10)的侧部处的监视摄像机,以及视觉显示器,每个摄像机被分配给一个支撑件(16),以监控该支撑件(16)的所述端部(20)在其工作位置中放置于的地面区域,并且拍下相应视觉标记(22)的实时图像,且所述视觉显示器同时呈现所有摄像机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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