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立体影像显示方法及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410062595.3 | 申请日: | 2014-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693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26 |
发明(设计)人: | 刘得杏;许书硕;陈宇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3/04 | 分类号: | H04N13/04;G02B27/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常大军 |
地址: | 中国台湾桃园县新屋***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 影像 显示 方法 显示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影像显示方法及影像显示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立体影像显示方法及立体影像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立体显示装置用以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主要为二种,一种为观看者须佩带经过特殊处理的眼镜观看显示装置,使左眼与右眼所接收到影像不同、或左眼与右眼影像交替出现而产生立体影像,此方法因需要观看者额外佩带眼镜才可看到立体影像,造成使用上较不方便。
另一种为裸眼式的显示装置,此方法是为显示装置运用光栅的原理,使观看者不需佩带任何额外的装置即可让左眼与右眼所看到的影像不同而产生立体影像,目前应用于印刷品、棒球卡或部分裸眼式的电子立体显示器。当观看者的左眼以及右眼分别在两个不同可视区域时,观看者便可以观赏到立体影像。然而,一般手持式裸视立体显示装置常用双视角进行设计,无法看到多视角的立体影像。此外,当使用者旋转手持式裸视立体显示装置或使用者与手持式裸视立体显示装置之间的相对位置不同时,使用者于特定视角会因左眼看到右眼影像、右眼看到左眼影像,而看到错误的立体影像。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立体影像显示方法及立体影像显示装置,藉以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
本发明提供一种立体影像显示方法,适用于包含一光栅与一感测器的一立体影像显示装置。立体影像显示方法包含下列步骤:接收并储存一场景的多个具有不同视角的二维影像;感测立体影像显示装置的一旋转角度或一使用者的位置,以输出一感测信号;依据感测信号输出储存的二维影像中的两个不同的二维影像;以及利用光栅将输出的两个不同的二维影像合成一立体影像。
本发明提供一种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包含一感测器、一处理器、一显示面板以及一光栅。其中,感测器用以感测立体影像显示装置的一旋转角度或一使用者的位置,以输出一感测信号。处理器耦接感测器,且用以接收并储存一场景的多个具有不同视角的二维影像,且依据感测信号输出储存的二维影像中的两个不同的二维影像。显示面板用以显示处理器所输出的两个不同的二维影像。光栅用以将显示面板所输出的两个不同的二维影像合成一立体影像。
依据本发明所揭露的立体影像显示方法,适用于包含光栅与感测器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立体影像显示方法可显示多视角的立体影像而不会降低分辨率,且可使立体影像显示装置依据立体影像显示装置的旋转角度或使用者的位置显示多视角的立体影像,以解决现有技术可能产生使用者的左眼看到右眼影像以及使用者的右眼看到左眼影像的问题。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附图说明
图1为依据本发明所揭露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的一实施例方框图;
图2为依据本发明所揭露的立体影像显示方法的一实施例流程图;
图3A-图3F为一实施例的一场景的六个具有不同视角的二维影像;
图4A为使用者于第一个视角位置时显示面板所显示的二维影像示意图;
图4B为使用者于第一个视角位置时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形成立体影像的示意图;
图5A为使用者于第两个视角位置时显示面板所显示的二维影像示意图;
图5B为使用者于第两个视角位置时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形成立体影像的示意图;
图6A为使用者于第三个视角位置时显示面板所显示的二维影像示意图;
图6B为使用者于第三个视角位置时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形成立体影像的示意图;
图7A为使用者于第四个视角位置时显示面板所显示的二维影像示意图;
图7B为使用者于第四个视角位置时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形成立体影像的示意图;
图8A为使用者于第五个视角位置时显示面板所显示的二维影像示意图;
图8B为使用者于第五个视角位置时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形成立体影像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
40 感测器
50 处理器
60 显示面板
70 右眼
72 左眼
100 光栅
200 立体影像显示装置
I1、I2、I3、I4、I5、I6 二维影像
It1、It2、It3、It4、It5 合成影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大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062595.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