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机网控技术的实现在审
| 申请号: | 201410015063.4 | 申请日: | 2014-01-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802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15 |
| 发明(设计)人: | 朱德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德全 |
| 主分类号: | H04M11/00 | 分类号: | H04M11/00;H04L29/08;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26001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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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网 技术 实现 | ||
1.一种实现手机自动管控的网控技术,其特征是:以网络为基础,构建公共信息平台,设立管理人制度,通过分类、分级的注册登记、权属认定、规则制订、信息协议和管道构建,利用管控规则,或者采取临时干预措施,经由网络管道,对已在册的被管理人手机实现管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用于构建公共信息平台的网络可以是互联网、移动通信网,或者其它网络,也可以是它们之间的结合;对于互联网而言,是为所有手机管理人和被管理人搭建的实施网控技术的专业网站;对于其它网络,可以是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专业服务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分为自主网控和他主网控两个层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手机管理人等级设置分为多级和单级两类,任何下端管理人均需要得到其上一级管理人的认证,方可成为注册管理人;在某一时刻,如果其不再出现在上一级管理人发布的管理人名册中,则管理人义务终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所有的手机管理人和被管理人都必须通过注册登记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身份和资格;被管理人在通过注册登记后,其权属关系便已经确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管理人需要为被管理人手机制订管控规则,才能实现管理;当一个被管理人手机拥有多个管理人时,这些管理人制定的规则除非完全相同,否则,在时间轴上不能有重复区;被管理人手机内部的通话、上网、短信、铃声、多媒体、拍照、摄像,乃至词典手册类应用、电子书类应用、多媒体类应用、游戏类应用、图片类应用等各类应用程序,其运行受到管理规则约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网控技术所涉及的网控方式有长效规制和临时干预两种;管控规则的制定、更新、执行属于网控技术中的长效规制方式;临时干预则用于突发的临时性计划变更;临时干预可以预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实施网控技术时,已经在指定互联网网站注册的学校管理人、班级管理人和学生监护 人,通过制定管控规则,对已在册的学生手机和教师手机实现管理。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校园手机管控规则的实质,就是一套能够控制学生手机和教师手机动作的表单,其核心是一个关于时段(上下课时间)、地理位置(是否在校园内)、当前课程名称、动作属性的多维数据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控技术,其特征在于:在公共信息平台,有管控规则自动生成器,对于校园手机,它依据作息制度,定义规则里的时段,再根据课程表项目和管理人选项,制定相应的动作属性,生成完整的数据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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