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结合TL1A的抗体及其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74269.8 | 申请日: | 2013-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0206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03 |
发明(设计)人: | 安托万·阿汀格;乔纳森·艾伯特·巴克;斯坦尼斯拉斯·布兰;拉米·丽希拉;达尔科·什凯格罗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科诺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K16/28 | 分类号: | C07K16/28;C07K14/705;C12N15/13;A61K39/395;A61P1/04;A61P1/00;A61P29/00;A61P19/02;A61P3/10;A61P17/06;A61P25/00;A61P17/00;A61P37/08;A61P1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巩克栋;杨生平 |
地址: | 瑞士拉***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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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合 tl1a 抗体 及其 用途 | ||
1.结合TL1A的抗体或其片段,其包括由SEQ ID NO:51的氨基酸序列组成的重链CDR1,由SEQ ID NO:52的氨基酸序列组成的重链CDR2,和由SEQ ID NO:53的氨基酸序列组成的重链CDR3;和包括由SEQ ID NO:54的氨基酸序列组成的轻链CDR1,由SEQ ID NO:55的氨基酸序列组成的轻链CDR2,和由SEQ ID NO:56的氨基酸序列组成的轻链CDR3。
2.权利要求1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是鼠抗体、嵌合抗体或人源化抗体。
3.权利要求1或2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括这样的重链可变区序列,所述重链可变区序列包含选自SEQ ID NO:1、26、27、28和29的氨基酸序列或者包含与选自SEQ ID NO:1、26、27、28和29的重链可变区序列的非CDR区至少80%相同的重链可变区序列的非CDR区。
4.权利要求1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括这样的重链序列,所述重链序列包含选自SEQ ID NO:21、22、23和24的氨基酸序列或者包含与选自SEQ ID NO:21、22、23和24的重链序列的非CDR区至少80%相同的重链可变区序列的非CDR区。
5.权利要求1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括重链可变框架区,所述重链可变框架区是选自序列为SEQ ID NO:3的IGHV1-2*02、序列为SEQ ID NO:4的IGHV1-2*04、序列为SEQ ID NO:5的IGHV1-2*05、序列为SEQ ID NO:6的IGHV1-2*01和序列为SEQ ID NO:7的IGHV1-46*01的人基因的产物的框架区。
6.权利要求1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括包含SEQ ID NO:16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序列,并且其中重链可变框架区包括相对于相应鼠抗体的相应重链可变框架区的至少一个氨基酸修饰。
7.权利要求6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氨基酸修饰包括选自37、48、50、67、69、71和75的氨基酸位置上的氨基酸取代,其中每个氨基酸位置根据Kabat编号表示。
8.权利要求1或2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括这样的轻链可变区序列,所述轻链可变区序列包含选自SEQ ID NO:2、14和30的氨基酸序列或者包含与选自SEQID NO:2、14和30的轻链可变区序列的非CDR区至少80%相同的轻链可变区序列的非CDR区。
9.权利要求1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括这样的序列,所述序列包含选自SEQ ID NO:17和25的氨基酸序列或者包含与选自SEQ ID NO:17和25的序列的轻链可变区序列的非CDR区至少80%相同的非CDR区。
10.权利要求1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括轻链可变框架区,所述轻链可变框架区是选自序列为SEQ ID NO:8的IGKV1-33*01、序列为SEQ ID NO:9的IGKV1D-33*01、序列为SEQ ID NO:10的IGKV1D-12*02、序列为SEQ ID NO:11的IGKV1D-12*01和序列为SEQ ID NO:12的IGKV1-12*02的人基因的产物的框架区。
11.权利要求1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括包含SEQ ID NO:17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序列,其中所述轻链可变框架区包括相对于相应鼠抗体的相应轻链可变框架区的至少一个氨基酸修饰。
12.权利要求11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氨基酸修饰包括选自5和34的氨基酸位置上的氨基酸取代,其中每个氨基酸位置根据Kabat编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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