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烟及其电池杆、雾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82290.8 | 申请日: | 2013-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465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刘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秋明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晓波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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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及其 电池 雾化器 | ||
1.一种电池杆,用于与雾化器组合形成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池杆本体,所述电池杆本体的内部沿其轴向设置有供气流流通并将气流输送至所述雾化器内的气道,所述气道上设置有与所述气道相配合的用于阻止水通过所述气道进入所述电池杆本体内的防水透气部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杆本体包括套管及分别设置在所述套管两端的端盖和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用于与所述雾化器连接,所述气道的进气口设置在电池杆本体的远离所述连接件的一端,所述防水透气部件设置在所述端盖的内侧。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透气部件为防水透气膜。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透气膜为高分子聚乙烯防水透气膜或聚四氟乙烯防水透气膜。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透气部件设置于所述气道的进气口内侧或外侧。
6.一种雾化器,用于与电池杆组合形成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雾化器本体,所述雾化器本体的内部沿其轴向设置有供烟雾流通的烟雾通道,所述烟雾通道上设置有与所述烟雾通道相配合的用于阻止水通过所述烟雾通道进入所述雾化器本体内的防水透气部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本体设置有吸嘴端及用于与所述电池杆连接的连接端,所述防水透气部件设置在所述雾化器的吸嘴端。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透气部件为高分子聚乙烯防水透气透气膜或聚四氟乙烯防水透气透气膜。
9.一种电子烟,包括相互连接的电池杆和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杆具体为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杆,所述雾化器具体为如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杆和所述雾化器为不可拆卸的一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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