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商用车智能转向补偿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64530.1 | 申请日: | 2013-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532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杨小辉;陈稳;郑建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3/00 | 分类号: | B62D3/00;B62D3/10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琪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117 | 代理人: | 伍贤喆 |
地址: | 200438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用 智能 转向 补偿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部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转向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乘用车及轻型商用车所采用的转向系统主要由方向盘、方向盘轴、中间轴、转向器输入轴、转向器及转向横拉杆组成。系统工作时,驾驶员转动方向盘,转向动作经万向节传动至中间轴、再经万向节传动至转向器输入轴,经过转向器内部齿轮齿条结构的转换,转向动作转化为转向横拉杆的左右拉动动作,实现转向轮的偏向,进行转向。
现有的这种转向系统是一种机械结构,能够线性的实现转向的功能,缺少智能协助驾驶员实现驾驶意图的功能。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商用车智能转向补偿装置,该补偿装置改进了汽车的转向系统,可以根据车辆行驶状态、驾驶员驾驶意图,通过正反转向补偿来提高车辆与驾驶员的契合度。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商用车智能转向补偿装置,包括转向中间轴、第二轴、转向补偿执行单元和转向输出轴,所述转向中间轴一端与方向盘轴联接,转向中间轴另一端固定装有中间轴齿轮;所述第二轴一端固定装有第二轴输入齿轮,第二轴另一端通过轴承装有第二轴输出齿轮;所述转向输出轴通过一端固定安装的输出轴齿轮与第二轴输出齿轮形成齿轮副,所述中间轴齿轮与第二轴输入齿轮形成齿轮副;所述转向补偿执行单元同轴固定套装在第二轴上,第二轴输出齿轮的端面上设置有蜗轮齿,所述转向补偿执行单元内置有通过驱动机构控制的蜗杆,所述蜗轮齿与蜗杆相配合构成蜗轮蜗杆机构,驱动机构由转向补偿控制单元控制连接。
所述的转向补偿控制单元的信号输入端与车身横摆加速度传感器相连。
所述的转向补偿控制单元的信号输入端与驾驶模式输入模块相连。
所述的驱动机构为步进电机。
本实用新型商用车智能转向补偿装置改进了转向系统,增加了转向中间轴转向补偿机构。可以根据车辆行驶状态,通过正向转向补偿来减少转向不足或通过负向转向补偿来缓解转向过度;也可以根据驾驶员驾驶意图,通过正向转向补偿来提高车辆操控灵敏性,提升驾驶乐趣,或通过负向转向补偿来降低转向灵敏性来提高车辆驾乘的舒适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商用车智能转向补偿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转向补偿执行单元5的连接示意图。
图中:1转向中间轴、2中间轴齿轮、3第二轴输入齿轮、4第二轴、5转向补偿执行单元、6第二轴输出齿轮、7输出轴齿轮、8转向输出轴、9蜗轮齿、10蜗杆、11转向补偿控制单元、12车身横摆加速度传感器、13驾驶模式输入模块、14方向盘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表述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一种商用车智能转向补偿装置,包括转向中间轴1、第二轴4、转向补偿执行单元5和转向输出轴8,所述转向中间轴1一端与方向盘轴14联接,转向中间轴1另一端固定装有中间轴齿轮2;所述第二轴4一端固定装有第二轴输入齿轮3,第二轴4另一端通过轴承装有第二轴输出齿轮6;所述转向输出轴8通过一端固定安装的输出轴齿轮7与第二轴输出齿轮6形成齿轮副,所述中间轴齿轮2与第二轴输入齿轮3形成齿轮副;所述转向补偿执行单元5同轴固定套装在第二轴4上,第二轴输出齿轮6的端面上设置有蜗轮齿9,所述转向补偿执行单元5内置有通过驱动机构控制的蜗杆10,所述蜗轮齿9与蜗杆10相配合构成蜗轮蜗杆机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驱动机构为步进电机,步进电机由转向补偿控制单元11控制连接。
转向补偿执行单元5中的蜗杆10可以根据转向补偿控制单元11的信号按照一定的速度正向或反向旋转一定的角度。第二轴输出齿轮6与第二轴4是轴承连接起到支撑的作用,蜗轮齿9接受蜗杆10的啮合传动带动第二轴输出齿轮6旋转,并将旋转运动传递给输出轴齿轮7,最终由转向输出轴8传递出转向补偿力矩。转向的正常力矩直接由蜗杆10跟随第二轴4旋转时通过蜗轮齿9推动第二轴输出齿轮6来实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864530.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