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403745.3 | 申请日: | 2013-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8495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8 |
发明(设计)人: | 李瑞明;曾胜庭;胡光明;吴润;陈镜;冯海棠;吴伟基;林俊航;汪小华;米辉;陈刚;佟晋原;李红兵;郑权;冼树坤;戴奕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浮发电厂(B厂)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2B31/08 | 分类号: | F22B31/08 |
代理公司: | 广州科粤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001 | 代理人: | 黄培智 |
地址: | 527328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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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无烟煤 锅炉 燃烧 挥发 烟煤 新型 装置 | ||
1.一种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其包括安装有燃烧器(11)的锅炉炉膛(1),该锅炉炉膛(1)通过燃烧器(11)与制粉部分相连通,在锅炉炉膛(1)内沿烟气的流动方向依次设有第一吹灰器(121)、第一高温过热器(131)、第一中温再热器(141)、第一高温再热器(151)和第一省煤器(161),其特征在于,该锅炉炉膛(1)进一步设有第二吹灰器(122)、第二高温过热器(132)、第二中温再热器(142)、第二高温再热器(152)以及第二省煤器(162),所述第二吹灰器(122)设置于第一吹灰器(121)和燃烧器(11)之间的第二吹灰器(122),第二高温过热器(132)、第二中温再热器(142)、第二高温再热器(152)、第二省煤器(162)分别对应设置于第一高温过热器(131)、第一中温再热器(141)、第一高温再热器(151)、第一省煤器(161)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高温过热器(131)、第二高温过热器(132)、第一中温再热器(141)、第二中温再热器(142)设置于锅炉炉膛(1)的水平烟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吹灰器(122)为二层,该二层的第二吹灰器(122)设置于锅炉炉膛(1)标高位置19800mm和11800mm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高温过热器(132)与第一高温再热器(151)相连接且第二高温过热器(132)的受热面为357m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中温再热器(142)的受热面为730m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高温再热器(152)的受热面为230m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省煤器(162)为H形鳍片式省煤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无烟煤锅炉燃烧高挥发分烟煤的新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11)设有一全摆式燃尽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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