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双向开门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冰箱有效
申请号: | 201310620384.2 | 申请日: | 2013-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28966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16 |
发明(设计)人: | 费斌;张奎;张守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D15/50 | 分类号: | E05D15/50;F25D23/02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杨林洁 |
地址: | 266101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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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向 开门 装置 具有 冰箱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冰箱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向开门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冰箱。
背景技术
冰箱作为一种可使食物或其他物品保持恒定低温冷态的容器已成为现代家庭必不可少家用电器之一。其中冰箱通常包括有上下分离设置的冷藏室和冷冻室,以用于分别存放需在不同温度下保存的物品,对应这两个冷藏室分别设有两个门体。目前市场上的冰箱门体大多为右开门体,也就是将铰链安装在门体右侧,使得开门体时从冰箱左侧将门体向右打开。随着人们对冰箱使用中个性化和舒适度要求的提高,并且受房屋户型和家具布局的影响,用户对冰箱的摆放位置和门体朝向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人们通常需要将冰箱的门体打开方向根据布局作以调整。为方便用户自由调整,目前市场上有部分冰箱在门体和箱体之间设置有双向开关门调节机构,使得用户可选择从两侧中的任一侧打开冰箱门体。但是,在该种情况下,当冰箱一侧门体未闭合,而用户对调节机构的打开方向进行调整时可能会导致门体脱落。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改进的双向开门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冰箱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有效防止用户在门体打开状态时,对双向开门功能进行操作,从而避免门体脱落的双向开门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冰箱。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双向开门装置,包括壳体、设置在壳体内的连杆、以及与连杆相配合以拨动连杆移动的拨动机构,所述壳体两端分别设有向外开放的开口部,所述连杆两端分别设有在拨动机构的推动下可伸入开口部的阻挡机构;所述双向开门装置还包括对连杆使用状态进行保持的保持机构,所述保持机构固定在连杆末端与壳体之间。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保持机构包括枢接于壳体上的定位件、连接壳体与定位件的拉簧、设置于连杆上的限位部、以及设置于壳体上的挡板,所述定位件设有枢接于壳体上的定位部、与拉簧相连接的拉动部、用以与限位部相抵顶的抵顶部、以及用以与挡板相抵持的抵持部;所述保持机构被如此设置:在拉簧拉动定位件旋转时,所述抵顶部与限位部相抵持,所述抵持部与挡板相抵持。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设有固定所述拉簧的第一轴以及固定所述定位件的第二轴,所述第一轴和第二轴沿连杆长度方向分布在所述开口部的两侧。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轴和挡板设置在所述开口部远离连杆的一侧。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抵持部设置在定位部与拉动部之间,并贴靠于所述开口部的一侧边缘设置。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定位部和限位部沿连杆长度方向位于同一直线上,所述抵持部和定位部沿连杆宽度方向位于同一直线上。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阻挡机构为直接自连杆两端分别向外延伸形成的阻挡部。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拨动机构包括安装于壳体上并向外暴露的拨盘、连接拨盘和连杆以带动连杆左右移动的连动机构、以及对连杆位置进行限定的限定机构。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连动机构包括形成在所述连杆上的配合槽、以及与拨盘相连接并设置于配合槽内的凸轮;所述限定机构包括一端枢接于壳体上的拉簧以及连接在凸轮与拉簧之间的推杆;所述推杆设有固定所述拉簧另一端的第一固定轴,所述连杆或者壳体设有供第一固定轴在其中移动的导引槽。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冰箱,包括门体和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冰箱还包括上述的双向开关门装置,所述门体和箱体中一者设置有固定柱,所述双向开关门装置设置在所述箱体和门体中另一者上并与所述固定柱相配合。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双向开门装置通过设置可对连杆使用状态进行保持的保持机构,可使得设置有该双向开门装置的冰箱在一侧门体打开时,连杆可保持当前状态,进而防止用户对拨动机构进行调节而导致连杆移动,进而使得门体另一侧同时得以打开而导致门体脱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双向开门装置一较佳实施方式的立体图;
图2是图1中双向开门装置的立体分解图;
图3是图1中双向开门装置在门体打开时的立体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冰箱一较佳实施方式的局部放大图;
图5是本发明冰箱另一较佳实施方式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发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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