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效益补偿机制的季节性电能定价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310546141.9 | 申请日: | 2013-11-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463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9 |
| 发明(设计)人: | 金小明;董楠;吴鸿亮;王宏;周文玮;文福拴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50/06 |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林丽明 |
| 地址: | 51008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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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效益 补偿 机制 季节性 电能 定价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一种基于效益补偿机制的季节性电能定价方法,属于基于效益补偿机制的季节性电能定价方法的改造技术。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外已经研究出多种输电定价与分摊方法,如长期边际成本法、会计成本法、合作博弈法等,但上述方法并没有考虑季节性电能消纳时各方的影响,因此不能直接应用于季节性电能的定价。因此,考虑季节性电能消纳对各参与方的影响,然后让收益方对成本方进行一定额度的补偿,将是季节性电能的一种定价思路。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考虑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能够对季节性电能的交易价格进行合理的测算,使得各参与方都能通过此价格体系获得合理的利润的基于效益补偿机制的季节性电能定价方法。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本发明的基于效益补偿机制的季节性电能定价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考虑季节性电能消纳对各参与方的影响;
2)分别核算出各参与方消纳季节性电能带来的收益变化量ΔIi和成本变化量ΔCi,然后确定其利润值Yi;
3)将成本方的负利润-Yi进一步划分为固定成本费Yi[1]和效益费Yi[2],两种费用分开核算补偿金额;
4)确定成本方要求的总补偿金额Xr和收益方能够提供的最大补偿总金额Xmax,并通过二者的比较确定补偿方为被补偿方提供的总补偿金额X;
5)将总补偿金额X按比例分摊到各个成本方和收益方,确定收益方和成本方分别应该提供或者获得的补偿金额Xi;
6)将补偿金额折算入输电价格,形成季节性电能价格体系,确定季节性电能的上网电价c′1、上西电电价c′2、受端落地电价c′3和补偿电价cb;
7)将两部制上网电价引入到季节性电能定价的模型中,确定两部制上网侧容量电价因子kh以及季节性电能上网电价的电量电价c″1。
上述步骤1)中,将与季节性电能消纳紧密相关的各个参与方均考虑进来,并且考虑各项因素,核算出给各参与方带来的利润,为后面的季节性电能定价提供基础。
上述步骤2)中,将每一个参与方Ai都要分别核算出其消纳季节性电能给其带来的收益变化量ΔIi和成本变化量ΔCi,则其在季节性电能消纳中获得的利润为
Yi=ΔIi-ΔCi。
上述步骤3)中,将成本方的负利润-Yi进一步划分为固定成本费Yi[1]和效益费Yi[2],两种费用分开核算补偿金额,固定成本费是必须要全额补偿的部分,效益费是能部分补偿的部分,将二者分开,使得补偿金额的确定更加合理。
上述固定成本费包括新建通道费、火电厂上网电价中对应火电机组投资回收部分、调峰成本,效益费包括火电厂上网电价中包含的利润部分、新建通道的收益。
上述步骤4)中,对于各个成本方的固定成本费Yi[1]完全补偿,效益费Yi[2]按p%的比例进行补偿,确定成本方要求的总补偿金额Xr,同时考虑收益方的合理收益q%,确定收益方能够提供的最大补偿总金额Xmax,最后根据二者大小关系,确定总补偿金额X,若Xr≤Xmax,则X=Xr;若Xr>Xmax,则X=Xmax。
上述步骤5)中,对于成本方Ai(i∈V)而言,获得的补偿金额Xi按应该补偿的成本比例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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