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纤头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16813.4 | 申请日: | 2013-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988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2 |
发明(设计)人: | 高仓毅;藤井淳将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姆龙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6/26 | 分类号: | G02B6/26;G02B6/32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董雅会;郭晓东 |
地址: | 日本京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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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纤 | ||
1.一种光纤头,其特征在于,
具有:
长的圆柱状的光纤,在轴向的前端部具有光出射或入射的前端面,
圆柱状的透镜,与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面相向配置,
壳体,具有轴向上的前端以及后端,内部容置有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部以及所述透镜,并且从所述后端引出所述光纤;
在所述壳体内,从所述前端至所述后端依次设置有:形成有用于投光或受光的开口部的堵塞部、用于插入所述透镜的透镜插入用孔部、用于插入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部的光纤插入用孔部,
所述透镜插入用孔部的内径大于所述开口部的开口直径且小于所述光纤插入用孔部的内径,
所述透镜的轴向上的长度大于所述透镜插入用孔部的轴向上的长度,
在所述透镜插入用孔部以及所述光纤插入用孔部中分别插入所述透镜以及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部,由此使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面与所述透镜的后端面相抵接,在这样的状态下,使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部固定在所述壳体内,由此所述透镜在轴向上被所述堵塞部和所述光纤夹持,从而使所述透镜固定在所述壳体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纤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部的直径大于所述透镜的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纤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部具有:
芯线,包括纤芯以及包层;
覆盖构件,覆盖该芯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纤头,其特征在于,通过使所述壳体的一部分在径向上缩径的压紧加工,将所述光纤的所述前端部固定在所述壳体内。
5.一种光纤头,其特征在于,
具有:
长的圆柱状的投光光纤,在轴向上的前端部具有光出射的前端面,
长的圆柱状的受光光纤,在轴向的前端部具有光入射的前端面,
圆柱状的投光透镜,与所述投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面相向配置,
圆柱状的受光透镜,与所述受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面相向配置,
壳体,具有轴向上的前端以及后端,内部容置有所述投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所述受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所述投光透镜以及所述受光透镜,并且从所述后端引出所述投光光纤以及所述受光光纤;
在所述壳体内,从所述前端至所述后端依次设置有:形成有用于投光的投光用开口部以及用于受光的受光用开口部的堵塞部、用于插入所述投光透镜及所述受光透镜的透镜插入用孔部、用于插入所述投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以及所述受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的光纤插入用孔部,
所述壳体具有隔壁部,所述隔壁部用于划分所述透镜插入用孔部中的用于插入所述投光透镜的部分即投光透镜插入用孔部和用于插入所述受光透镜的部分即受光透镜插入用孔部,
所述投光透镜插入用孔部的内径大于所述投光用开口部的开口直径且小于所述光纤插入用孔部中的用于插入所述投光光纤的部分即投光光纤插入用孔部的内径,
所述受光透镜插入用孔部的内径大于所述受光用开口部的开口直径且小于所述光纤插入用孔部中的用于插入所述受光光纤的部分即受光光纤插入用孔部的内径,
所述投光透镜的轴向上的长度大于所述投光透镜插入用孔部的轴向上的长度,
所述受光透镜的轴向上的长度大于所述受光透镜插入用孔部的轴向上的长度,
在所述投光透镜插入用孔部、所述投光光纤插入用孔部、所述受光透镜插入用孔部以及所述受光光纤插入用孔部中,分别插入所述投光透镜、所述投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所述受光透镜以及所述受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由此使所述投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面与所述投光透镜的后端面相抵接且使所述受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面与所述受光透镜的后端面相抵接,在这样的状态下,使所述投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以及所述受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固定在所述壳体内,由此所述投光透镜在轴向上被所述堵塞部和所述投光光纤夹持,从而使所述投光透镜固定在所述壳体内,并且所述受光透镜在轴向上被所述堵塞部和所述受光光纤夹持,从而使所述受光透镜固定在所述壳体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纤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投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的直径大于所述投光透镜的直径,
所述受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的直径大于所述受光透镜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光纤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以及所述受光光纤的所述前端部分别具有:
芯线,包括纤芯以及包层;
覆盖构件,覆盖该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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