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防止重复使用功能的潮化瓶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64809.8 | 申请日: | 2013-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26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胡冬映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圣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16/16 | 分类号: | A61M16/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龚燮英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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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防止 重复使用 功能 潮化瓶 | ||
1.一种具有防止重复使用功能的潮化瓶,包括瓶体(1)和瓶盖(2),其特征是:所述瓶盖(2)密封封盖在瓶体(1)上部,瓶盖(2)上设有氧气进气管(3)、氧气出气管(4)和加液口(5),其中加液口(5)上设有加液口盖(6);所述瓶盖(2)内沿设有呈螺旋状下降的外凸的丝扣(7),并于该丝扣(7)下部末端设有一止退卡槽(8),所述瓶体(1)上沿设有与所述扣丝(7)相配合的内凹的丝扣槽(9),并与该丝扣槽(9)下部末端设有一止退挡块(10),所述止退卡槽(8)的最大槽深与所述止退卡块(10)的高度相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止重复使用功能的潮化瓶,其特征是:所述瓶盖(2)内壁上连接一筒状隔板(11),该隔板(11)下部与瓶体(1)的底部不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防止重复使用功能的潮化瓶,其特征是:所述氧气进气管(3)伸入瓶体(1),其末端延伸至所述隔板(11)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止重复使用功能的潮化瓶,其特征是:所述氧气出气管(3)竖直设置在瓶盖(2)上,其端部设有一拐角接头(12)。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具有防止重复使用功能的潮化瓶,其特征是:所述瓶盖(2)中央外凸呈椎台形。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具有防止重复使用功能的潮化瓶,其特征是:所述瓶体(1)底部内凹,形成一底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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