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33559.1 | 申请日: | 2013-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508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05 |
发明(设计)人: | 王云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沃德铝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1 | 分类号: | A61L9/01;A01N53/06;A01P1/00;A01P17/00;A01N47/44;A01N33/12;A01N31/02;A61L101/46 |
代理公司: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顾进 |
地址: | 221600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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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效果 空气 清新 | ||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具有驱蚊效果的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清新剂按照重量百分比由下述配方组成:聚丙烯酸乳化剂5%-10% ;聚六亚甲基胍5%-10% ;西曲溴铵5%-10% ;苯扎氯胺10%-20% 、乙醇10-20%、驱蚊药物2-8%、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2-8%、防腐剂0.2-0.5%、珍珠粒子2-10%,其余部分为去离子水。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驱蚊功能的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驱蚊药物为四氟甲醚菊酯、七氟甲醚菊酯、四氟苯菊酯和甲氧苄氟菊酯中的一种或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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