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线路培训用多功能电杆基坑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93537.7 | 申请日: | 2013-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065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陈伟明;施慧;石培华;胡国琪;张凡;赵亚平;吴娟;胡佳凯;袁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2/22 | 分类号: | E04H12/22;E02D27/42 |
代理公司: | 上海兆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31241 | 代理人: | 倪继祖 |
地址: | 10003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线路 培训 多功能 电杆 基坑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线路培训用多功能电杆基坑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架空线路立杆技能培训通常需要在地上打一个基坑。对于在田野里打坑时较为省力,花上半个小时就能挖出一个直径500mm、2米深的圆柱形的基坑,当天立杆培训结束后需要填埋基坑、平整场地。但对于水泥或柏油路面上打一个基坑就不那么容易之事,当然,在培训基地内部打一个电杆基坑,同样会遇到开挖困难以及余土污染环境等问题!
因此,如何使电杆基坑便于培训使用是摆在线路专业技术人员面前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当实际培训立杆而无需挖土的设想被接受时,一个预制的电杆基坑雏形即将浮现在眼前,那就是用混凝土浇筑一个圆柱形的基坑,上面盖上一个圆形的内径500mm的窨井盖,立杆时只要打开窨井盖就可以使用这个直径500mm、2米深的基坑;当电杆被放入这个基坑内时,周边只要用楔形硬木块镇住即可,这种“悬空式”立杆方式只是适应于电杆上空无障碍或停电立杆施工,一旦上空导线有电而要在二根电杆的档距内加立一根电杆时,这种圆柱形的基坑就不那么适应培训需要,原因是上层有电导线不能被抬得很高(一般700mm-1000mm),这样电杆稍部就会穿入二根有电的导线中间,对安全施工带来不利的影响。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便于使用的基于线路培训用多功能电杆基坑装置。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本发明的一种基于线路培训用多功能电杆基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功能电杆基坑装置包括由混凝土浇筑而成的立杆基坑以及设于所述立杆基坑上的电杆紧固装置,其中:
所述立杆基坑包括位于上部的直角梯形体基坑和位于下部的圆柱体基坑,所述直角梯形体基坑的斜腰面位于侧面,且其短边面正对于与所述圆柱体基坑的顶面;
所述电杆紧固装置是由四根型钢固定连接成的井字架结构,且位于所述圆柱体基坑的正上方,其中,位于左、右侧的型钢分别对应地固定于所述直角梯形体基坑坑口的左、右侧,位于前、后侧的型钢的内侧上分别设有一圆弧形托架。
上述的一种基于线路培训用多功能电杆基坑装置,其中,所述圆柱体基坑的直径为500mm,深度为50cm。
上述的一种基于线路培训用多功能电杆基坑装置,其中,所述直角梯形体基坑斜腰面与短边面的夹角α为135°,且其直角腰面的高度为170cm。直角梯形直角梯形
在上空导线有电而要在二根电杆的档距内加立一根电杆时,导线事先被抬起700mm,采用本发明立杆时,电杆的根部已经在地面2米以下,即电杆底端已经在本发明底部时,当电杆竖立后杆稍距离有电导线还能保持700mm的安全距离,这样培训带电立杆就有安全保障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请参阅图1,本发明基于线路培训用多功能电杆基坑装置,包括由混凝土浇筑而成的立杆基坑以及设于立杆基坑上的电杆紧固装置3,其中:
立杆基坑包括位于上部的直角梯形体基坑1和位于下部的圆柱体基坑2,直角梯形体基坑1的斜腰面位于侧面,且其短边面正对于与圆柱体基坑2的顶面;
电杆紧固装置3是由四根型钢31、32固定连接成的井字架结构,且位于圆柱体基坑2的正上方,其中,位于左、右侧的型钢31分别对应地固定于直角梯形体基坑1坑口的左、右侧,位于前、后侧的型钢32的内侧上分别设有一圆弧形托架33。
圆柱体基坑2的直径为500mm,深度为50cm。
直角梯形体基坑1斜腰面与短边面的夹角α为135°,且其直角腰面的高度为170cm。
带电立杆时,先将电杆以倾斜的方式放置于直角梯形体基坑1的斜腰面上,当电杆的底端到达直角梯形体基坑1的底部时,将电杆缓慢竖直,并通过电杆紧固装置3将电杆根部紧固于其井字架结构的中心处,且圆弧形托架33的弧形部位紧贴于电杆的外壁弧面上,保证了电杆的垂直稳固性。
当将外径45mm、长2米的带有法兰基面钢管桩放入直角梯形体基坑1并加以紧固时,钢管立杆培训所用的基础悄然诞生了。
以上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发明之用,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作出各种变换或变型,包括连接各种用电设备或电动工具,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应该属于本发明的范畴,应由各权利要求所限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未经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293537.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