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设有电池槽的电动割草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57166.7 | 申请日: | 2013-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97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王鸿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金威特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69/02 | 分类号: | A01D69/02 |
代理公司: | 南京同泽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 代理人: | 石敏 |
地址: | 215101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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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设有 电池 电动 割草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割草机,具体涉及一种设有兼容电池槽的电动割草机。
背景技术
现有割草机基本分为燃油式的和电动式的,燃油式具有较大的噪音和废气排放。在日益提高的环保要求下,燃油式割草机必然会逐渐被淘汰。而电动式割草机要实现较大割草范围,必然要装上蓄电池为割草机的电机供电,但蓄电池的生产也会带来较大的环境污染。另外,现在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率很高,并且电动车的蓄电池基本是可拆卸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设有兼容电池槽的电动割草机。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设有电池槽的电动割草机,包括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的电机,所述壳体上设有用于放置蓄电池的电池槽,所述电池槽底部设有用于与蓄电池接脚导通的触点,所述触点通过导线连接到电机内。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中的割草机上设置有用于供蓄电池接入的电池槽,当人们家中有多余的蓄电池(如:电动车上的蓄电池)时,可以将蓄电池装入到本发明中去。这样可以使社会对蓄电池的总需求量下降,从而减少因生产蓄电池而带到的环境污染。当人们停止使用割草机时,可以取出蓄电池并将蓄电池放回到电动车上,从而达到一种蓄电池的两种用途。
上述技术方案的完善和改进有:
进一步的,所述电池槽的形状与用于驱动电动车的站立式蓄电池外轮廓相配。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设有电池槽的电动割草机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中设有电池槽的电动割草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根据图1所示,本发明中的电动割草机包括壳体1和安装在壳体1内的电机(图中未示出)。
壳体1上凹设有用于放置蓄电池的电池槽2,电池槽2底部设有用于与蓄电池接脚导通的触点3,触点3通过导线连接到电机;在割草机工作时,蓄电池可装卸的安装在电池槽2内。
电池槽2的形状与用于驱动电动车的站立式蓄电池外轮廓大致相配。
前述电动车站立式蓄电池的型号是:天能电池厂家出产的型号为6-DZM-12的硅胶电池(48V12AH)。
当人们家中有多余的蓄电池(如:电动车上的蓄电池)时,可以将蓄电池装入到本发明中去。这样可以使社会对蓄电池的总需求量下降,从而减少因生产蓄电池而带到的环境污染。当人们停止使用割草机时,可以取出蓄电池并将蓄电池放回到电动车上,从而达到一种蓄电池的两种用途。
本发明的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采用等同替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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