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联盟协商方法、装置及网络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33561.1 | 申请日: | 2013-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27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朱天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星网锐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9/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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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联盟 协商 方法 装置 网络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安全联盟协商方法、装置及网络设备。
背景技术
互联网密钥交换(Internet Key Exchange,简称为IKE)是一种密钥管理协议标准,需要和因特网安全协议(Internet Protocol Security,简称为IPSec)一起使用。IPSec负责在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简称为IP)层提供安全服务,使系统能按需选择安全协议,决定服务所使用的算法及放置需求服务所需密钥到相应位置等。安全联盟(Security Association,简称为SA)主要负责为特定数据流提供安全服务的逻辑连接。目前,SA主要包括IPSec SA和IKE SA,一般由对端协商建立。IPSec SA和IKE SA都有生命周期(lifetime),通常IKE SA的生命周期远大于IPSec SA的生命周期。
死亡对端检测(Dead Peer Detection,简称为DPD)是一种用于检测IPSec对端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可通信的方法。在现有使用DPD技术的方案中,DPD在IKE SA协商完成后启动,定时发送DPD探测报文探测对端是否存在,即DPD同IKE SA进行关联,只有IKE SA存在的情况下DPD机制才能生效。由于IKE SA在生命周期结束后不会自动重建,这样当IKE SA的生命周期结束后,与IKE SA关联的DPD机制失效,这时如果IPSec SA的生命周期还未结束,那么在IPSEC SA剩余的生命周期内,将无法通过DPD机制探测对到对端隧道的状态,如果对端隧道不存在而本端无法感知,就会导致隧道黑洞。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安全联盟协商方法、装置及网络设备,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隧道黑洞的问题。
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安全联盟协商方法,包括:
当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到达时,与对端协商建立第二IPSec SA,并在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二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IKE SA的超时时间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第一阈值之和之间,以及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第二阈值之和;其中,如果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一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所述第一阈值之和之间,且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二阈值之和;
当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到达时,删除所述第一IPSec SA。
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安全联盟协商装置,包括:
建立模块,用于在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到达时,与对端协商建立第二IPSec SA;
设置模块,用于在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二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IKE SA的超时时间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第一阈值之和之间,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第二阈值之和;其中,如果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一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所述第一阈值之和之间,且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二阈值之和;
删除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到达时,删除所述第一IPSec SA。
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网络设备,包括:本发明第二方面提供的任一安全联盟协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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