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联盟协商方法、装置及网络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33561.1 | 申请日: | 2013-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27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朱天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星网锐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9/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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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联盟 协商 方法 装置 网络设备 | ||
1.一种安全联盟协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当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到达时,与对端协商建立第二IPSec SA,并在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二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IKE SA的超时时间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第一阈值之和之间,以及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第二阈值之和;其中,如果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一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所述第一阈值之和之间,且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二阈值之和;
当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到达时,删除所述第一IPSec SA。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与所述对端协商建立所述第二IPSec SA时,若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二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早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时,则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为协商确定的值,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二阈值之和。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与对端协商建立第二IPSec SA之前包括:
与所述对端协商建立所述第一IPSec SA,并在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一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时,设置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所述第一阈值之和之间,以及设置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二阈值之和。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与对端协商建立第二IPSec SA包括:
确定所述IKE SA是否存在;
如果确定结果为存在,则直接与所述对端协商建立所述第二IPSec SA;
如果确定结果为不存在,则先与所述对端协商建立所述IKE SA,再与所述对端协商建立所述第二IPSec SA。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删除所述第一IPSec SA之后包括:
将所述第二IPSec SA重新作为第一IPSec SA。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阈值大于等于1秒小于等于5秒;所述第二阈值大于等于30秒小于等于45秒。
7.一种安全联盟协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建立模块,用于在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到达时,与对端协商建立第二IPSec SA;
设置模块,用于在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二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IKE SA的超时时间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第一阈值之和之间,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第二阈值之和;其中,如果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一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晚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位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和所述第一阈值之和之间,且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二阈值之和;
删除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到达时,删除所述第一IPSec SA。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模块还用于在协商确定的所述第二IPSec SA的硬超时时间早于所述IKE SA的超时时间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为协商确定的值,并设置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硬超时时间为所述第二IPSec SA的实际软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二阈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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