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开门警示系统及该警示系统的报警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06131.0 | 申请日: | 2013-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471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黄勇;黄鹏辉;苏亚卜;段志相;米晓宁;孙喜冬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00 | 分类号: | G08B21/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科诚专利事务所 13113 | 代理人: | 张红卫;左燕生 |
地址: | 07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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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开门 警示 系统 报警 方法 | ||
1.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信息采集单元,用于实时检测本车后有效范围内移动物体的信息;
主控单元,用于实时接收和处理信息采集单元检测到的信息,通过分析处理判断信息采集单元采集的有效距离内移动物体的相对速度,并将得到的结果与自身存储的可能发生碰撞的相对速度基准值进行比对;
一级报警单元,当主控单元通过对比判断此时打开车门可能与外部移动物体发生碰撞时,一级报警单元接收主控单元发出的一级报警信号进行一级报警;
冗余单元,用于车主忽略一级报警信号而继续打开车门时,接收主控单元发出的二级报警信号进行二级报警,同时接收主控单元发出的控制信号,产生一个开门逆向阻力,延缓开门速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开门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冗余单元包括:
用于感应人手抠入车门把手内信号的感应机构,所述感应机构连接主控单元的感应信号输入端;
用于主控单元接收到感应机构感应的信号后发出二级警报的二级报警机构,所述二级报警机构连接主控单元二级报警信号的输出端;
用于产生开门逆向阻力的阻力产生机构,所述阻力产生机构连接主控单元的控制信号输出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开门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感应机构采用感应电容,所述感应电容固设于车门把手内,其两端通过导线直接连接主控单元;
所述阻力产生机构包括电磁线圈,所述电磁线圈套装在车辆前门和后门之间的中柱外,其两端连接主控单元的控制信号输出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开门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力产生机构还包括阻力大小调节机构,所述阻力大小调节机构串接在电磁线圈与主控单元相连的线路上。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开门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报警单元包括通过发光进行报警指示的第一指示灯、在主控单元的控制下进行开闭的第一电子开关,所述第一指示灯与第一电子开关串联在电源与地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开门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报警机构包括通过发光进行报警指示的第二指示灯、在主控单元的控制下进行开闭的第二电子开关,所述第二指示灯与第二电子开关串接在电源与地之间。
7.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系统的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
(一)信息检测:信息采集单元实时检测车辆外部移动物体的信息,并将检测到的信息实时传送给主控单元;
(二)信息判断:主控单元将接收到的信息采集单元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得到外部移动物体与本车的相对距离与相对速度,并将得到的结果与自身存储的相对距离基准值及相对速度基准值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判断此时发生碰撞情况的可能性;
(三)做出控制:主控单元根据判断的结果做出相应的控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开门警示系统的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做出的判断包括:
(21)外部移动物体在信息采集单元的有效采集范围外,或者相对速度小于主控单元内部存储的相对速度基准值时,主控单元判断此时打开车门不会发生碰撞;
(22)外部移动物体在信息采集单元2的有效采集范围内,且相对速度大于或等于主控单元内部存储的相对速度基准值时,主控单元判断此时打开车门会发生碰撞。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开门警示系统的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主控单元做出的控制包括:
(31)当主控单元判断的结果为(21)时,主控单元不会报警,系统回到步骤(一);
(32)当主控单元判断的结果为(22)时,主控单元发出报警信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开门警示系统的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2)中主控单元发出的报警信号包括:
①主控单元发出一级报警信号给一级报警单元,进行一级警报,如果车主不再打开车门,且碰撞危险接触后,回到步骤(一),否则进入步骤②;
②冗余单元的感应机构检测到人手信号,并传送给主控单元,主控单元控制发出二级报警信号给二级报警机构,进行二级警报,同时主控单元发出控制信号给阻力产生机构,产生一个开门逆向阻力,延缓开门速度,当危险接触后,回到步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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