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99895.1 | 申请日: | 2013-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14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发明(设计)人: | 李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雄 |
主分类号: | H04M1/03 | 分类号: | H04M1/03;H04B5/00;H04R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36100 江西省宜春市***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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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语音 发送 接受 分体 隐秘 通话 蓝牙 耳机 | ||
1. 一种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适用于日常用手机进行隐秘通话,其特征在于:本发明包含语音信号处理及发射部分和语音信号接受处理及放送部分两个独立部分;所述语音信号采集处理及发射部分和语音信号接受处理及放送部分与配对手机组成一个完整的蓝牙语音通话网络系统;所述语音信号处理及发射部分主要负责语音信号的拾取、处理和发送到配对手机;所述语音信号接受处理及放送部分主要负责接受配对手机发送的语音数据信号经解码处理并通过耳机放送。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号处理及发射部分含有独立的语音信号采集处理发射及数据通信的功能,能与配对手机和语音信号接受处理及放送部分进行设备匹配。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号处理及发射部分含有来电提醒功能。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号处理及发射部分的来电提醒功能可以是号码或通信录联系人姓名显示,也可以是振动或电击提醒,或者是多种提醒功能同时提醒。
5.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号处理及发射部分含有语音拨号功能。
6. 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号处理及发射部分可做成戒指、手镯、项链、手表、饰物、笔形及其它各种形状。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号接受处理及放送部分含有独立的对手机发送的语音数据信号经解码处理并通过耳机放送的功能,能与配对手机和语音信号处理及发射部分进行设备匹配。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号接受处理及放送部分可做成迷你的耳塞形状。
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可进行短信内容的语音合成及语音识别的收发功能。
10.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语音发送与语音接受分体的隐秘通话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号采集处理及发射部分和语音信号接受处理及放送部分都可以通过无线充电方式进行电池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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