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85767.1 | 申请日: | 2013-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37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萧琇方;蔡爵仰;郭俊良;陈信宏;黄中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6/00 | 分类号: | G02B6/00;G02B5/02;G02B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微结构 光学 | ||
1.一种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包含:基板,该基板包括出光面、相反于该出光面的背面,及连接该出光面及该背面的一侧的侧面,该出光面形成有多条平行延伸的微结构;其中,每一条平行延伸的微结构的垂直截面具有彼此间隔的第一凸部及第二凸部,及连接该第一凸部与该第二凸部的凹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任两条相邻微结构的垂直截面间有一谷底,定义连接任两相邻谷底的连接线为基准线S,该凹部的最低处不低于该基准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任两相邻谷底间的距离为该微结构的宽度P,界定该微结构的第一凸部的第一顶点至该基准线的垂直距离D1,界定该微结构的第二凸部的第二顶点至该基准线的垂直距离D2,选择D1及D2其中较大者为该微结构的高度H,H的范围为10-25μm,且每一微结构的H/P的范围为0.1-0.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该微结构的高度H范围为13-24μm,且每一微结构的H/P的范围为0.2-0.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界定每一微结构的凹部至该基准线S的最小距离为D3,每一微结构的D3的范围为16μm<D3<24μ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每一微结构的D3的范围为18μm<D3<22μm。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每一微结构的第一顶点与该第二顶点间的距离为间距L,且1.0μm<L<40μ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该间距L的范围为3.0μm<L<35μ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该基板还包括支持层,及形成于该支持层的顶面的赋形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该赋形层的厚度为50μm~200μm,该支持层的厚度为0.45mm~5mm。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该基板的厚度为0.51mm~5.225mm。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每一微结构的该第一凸部与该第二凸部分别具有至少一弧形表面。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具有微结构的光学板,其特征在于,每一微结构的该第一凸部的邻近该第二凸部的表面为弧形表面,且每一微结构的该第二凸部邻近该第一凸部的表面为弧形表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185767.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