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和可再充电锂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58597.8 | 申请日: | 2013-05-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837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发明(设计)人: | 崔延朱;金荣奇;石田澄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8 | 分类号: | H01M10/0568;H01M10/0567;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86 | 代理人: | 王占杰,韩明星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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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充电 锂电池 电解质 | ||
1.一种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所述电解质包括:
锂盐,
非水有机溶剂,
第一添加剂,用下面的化学式1表示,以及
第二添加剂,用下面的化学式2表示:
化学式1
其中,在化学式1中,A是磷,X是卤素,n是从0到2的整数,m是从1到3的整数,当A是磷时,n+m=3,
化学式2
其中,在化学式2中,R1至R9均独立地选自于由氢、取代的C1至C10烷基和未取代的C1至C10烷基组成的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第一添加剂包括从由下面的化学式1c至化学式1e表示的化合物和它们的组合组成的组中选择的化合物:
化学式1c
化学式1d
化学式1e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基于电解质的总重量,包含0.1wt%至5wt%的第一添加剂,基于电解质的总重量,包含0.1wt%至5wt%的第二添加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基于电解质的总重量,包含0.5wt%至1.5wt%的第一添加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基于电解质的总重量,包含0.1wt%至1wt%的第二添加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第一添加剂包含用下面的化学式1d表示的化合物,第二添加剂包含用下面的化学式2a表示的化合物:
化学式1d
化学式2a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电锂电池的电解质,其中,非水有机溶剂包括碳酸亚乙酯、碳酸乙甲酯和碳酸二甲酯,基于非水有机溶剂的总重量,包含大于或等于30wt%的碳酸亚乙酯。
8.一种可再充电锂电池,所述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
正极,包括正极活性材料层,
负极,包括负极活性材料层,以及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正极活性材料层包括锂金属氧化物和活性碳。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基于锂金属氧化物和活性碳的总重量,包含0.01wt%至20wt%的活性碳。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负极活性材料层包含软碳。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在正极和负极中的至少一个中,第一添加剂为0.005M至2M,第二添加剂为0.005M至2M。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可再充电锂电池还包括位于负极的表面上的固体电解质界面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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