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限行提示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10028.6 | 申请日: | 2013-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986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0 |
发明(设计)人: | 毕晓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毕晓光 |
主分类号: | G08G1/0962 | 分类号: | G08G1/0962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世喆 |
地址: | 101119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提示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道路交通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限行提示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城市实行机动车限行政策,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不同的城市的限行规定不同。例如,北京市车辆限行规定包括:按照车辆尾号每周停驶一天,限行范围为五环以内道路,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其中按车辆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杭州市车辆限行规定包括:按车辆车牌尾号每周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限行区域限行,限行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及17时至18时30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9、2和8、3和7、4和6、5和0。由于不同城市的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行尾号均有区别,驾驶员平日在很多事物上分散精力,不可能记忆这些繁杂的限行规定。特别是驾驶员从一个城市驾车行驶到另一个目的地城市时,驾驶员可能一时不清楚目的地城市的限行规定,极易违反该城市的交通规则。或者驾驶员在同一个城市,不清楚该城市的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也极易违反该城市的交通规则。
综上所述,目前限行规定众多,但还没有一种能够自动实现向驾驶员进行限行提示的方法,以避免驾驶员违反限行规定。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限行提示方法及系统,以解决上述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限行提示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获取车辆的当前位置和当前时间;
将所述当前位置与预先存储的限行区域进行比较;
将所述当前时间与预先存储的限行时间范围进行比较;
若所述当前位置落在所述限行区域内,且所述当前时间落在所述限行时间范围内;
则发出提示信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的优点在于:本发明的限行提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获取车辆的当前位置和当前时间;将所述当前位置与预先存储的限行区域进行比较;将所述当前时间与预先存储的限行时间范围进行比较;若所述当前位置落在所述限行区域内,且所述当前时间落在所述限行时间范围内,则发出提示信息。即该方法实时了解车辆的当前位置及当前时间,并将当前位置与预存的限行区域进行比较,判断当前位置是否位于限行区域内,且将当前时间与预存的限行时间范围进行比较,判断当前时间是否位于限行时间范围内,若所述当前位置落在所述限行区域内,且所述当前时间落在所述限行时间范围内,则发出提示信息,及时自动提醒驾驶员限行信息,以防驾驶员违反限行规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限行提示方法的步骤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限行提示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子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限行提示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01,获取车辆的当前位置和当前时间;
102,将所述当前位置与预先存储的限行区域进行比较;
103,将所述当前时间与预先存储的限行时间范围进行比较;
104,若所述当前位置落在所述限行区域内,且所述当前时间落在所述限行时间范围内;
105,则发出提示信息。
即使用该方法能实时了解车辆的当前位置及当前时间,并将当前位置与预存的限行区域进行比较,判断当前位置是否位于限行区域内,且将当前时间与预存的限行时间范围进行比较,判断当前时间是否位于限行时间范围内,若所述当前位置落在所述限行区域内,且所述当前时间落在所述限行时间范围内,则发出提示信息,及时自动提醒驾驶员限行信息,以防驾驶员违反限行规定
其中,所述限行区域,包括:每个城市的限行行政区域信息、每个城市的限行道路信息和限行规定信息。即预先存储限行区域时,可以按照每个城市的限行行政区域和限行规定设置限行区域,还可以按照每个城市的限行道路信息和限行规定设置限行区域。当然,还可以自定义限行区域,比如在一些特殊地区或道路,经常会遇到交通管制限行,此时,驾驶员可以根据实时交通管制限行信息,自定义限行区域。
另外,所述获取车辆的当前位置和当前时间,包括:定位车辆的当前位置,得到车辆的当前位置信息;实时监控车辆的当前时间,得到车辆的当前时间信息。
具体地,可以使用全球定位系统定位车辆的当前位置,同时使用时钟单元得到车辆的当前时间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毕晓光,未经毕晓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11002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