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059348.3 | 申请日: | 2013-0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075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 发明(设计)人: | 沈宏明;黄婉玲;杨凯能;谢朝桦;覃昭龙;韦忠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7 | 分类号: | G02F1/1337;G02F1/13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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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第一基板;
第二基板,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设置;
液晶层,夹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
像素电极层,位于该第一基板上,并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液晶层之间;以及
配向层,仅配置于该第一基板上,其中该显示装置的一液晶单元间隙为2微米至4微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液晶单元间隙为2微米至2.8微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二基板上并未配置有任何配向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彩色滤光层,配置于该第二基板上,且位于该第二基板与该液晶层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液晶层直接接触该彩色滤光层。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平坦层,覆盖该彩色滤光层,该液晶层直接接触该平坦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彩色滤光层,配置于该第一基板上,且位于该像素电极层与该配向层之间,其中该液晶层直接接触该第二基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显示装置,还包括:
共用电极层,配置于该第二基板上,且位于该第二基板与该液晶层之间,其中该液晶层直接接触该共用电极层。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液晶层的双折射率差值△n的绝对值为0.08~0.215。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液晶层的双折射率差值△n的绝对值为0.115~0.215。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液晶层含有5~15重量百分比的三苯环化合物、5~35重量百分比的二环己烷化合物、或者是1~4重量百分比的氟化物。
12.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第一基板;
第二基板,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设置;
液晶层,夹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其中该液晶层的双折射率差值△n的绝对值为0.08~0.215;
像素电极层,位于该第一基板上,并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液晶层之间;以及
配向层,仅配置于该第一基板上。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液晶层的双折射率差值△n的绝对值为0.115~0.215。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液晶层含有5~15重量百分比的三苯环化合物、5~35重量百分比的二环己烷化合物、或者是1~4重量百分比的氟化物。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二基板上并未配置有任何配向层。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彩色滤光层,配置于该第二基板上,且位于该第二基板与该液晶层之间。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液晶层直接接触该彩色滤光层。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平坦层,覆盖该彩色滤光层,该液晶层直接接触该平坦层。
19.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彩色滤光层,配置于该第一基板上,且位于该像素电极层与该配向层之间,其中该液晶层直接接触该第二基板。
20.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该显示装置,还包括:
共用电极层,配置于该第二基板上,且位于该第二基板与该液晶层之间,其中该液晶层直接接触该共用电极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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