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PHC管桩混凝土拌合物及由其制备的PHC管桩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58021.4 | 申请日: | 2013-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453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2 |
发明(设计)人: | 刘加平;张建纲;冉千平;毛永琳;周栋梁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攀枝花博特建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8/06 | 分类号: | C04B28/06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翼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12 | 代理人: | 蒋家华 |
地址: | 21110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phc 混凝土 拌合物 制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PHC管桩混凝土拌合物及由其制备的PHC管桩,具体地涉及一种采用泵送布料、免压蒸养护制备PHC管桩的混凝土拌合物及由其制备的PHC管桩。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高速扩张,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跨海大桥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开展,对于PHC(高强预应力)管桩的需求量巨大,据报道,2011年我国PHC管桩产量达到3.5亿米。现有的PHC管桩多采用开模方法生产、人工操作的布料工艺,这种工艺存在以下缺陷:(1)工人劳动强度大,车间温度高、噪声大,工作环境差;(2)自动化程度低,质量波动大;(3)物料损耗大。
管桩养护一般采用常压蒸汽养护与高压蒸汽养护的两段式养护工艺,管桩在一个养护周期内达到C80以上,满足出厂要求。现有的管桩养护工艺会带来以下难以克服的问题:(1)生产过程中能耗大:现有PHC管桩生产工艺单位能耗高达4kg/m,高压蒸养占据了其中的70%以上;(2)混凝土耐久性不足:经过高压蒸养的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能力、抗冻融等性能下降严重,有研究表明,经过高压蒸养的混凝土抗冻融循环次数不足100次,对建筑物的耐久性有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3)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现有工艺生产的预应力管桩会产生大量的余浆,蒸汽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温室气体,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同时高压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低能耗、自动化生产工艺是管桩制造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中国专利200910041268.9公开了一种免压蒸工艺生产PHC管桩的方法,其特点是使用了大量的碱性激发材料,对混凝土耐久性的影响不容忽视。中国专利2008100218824和2008100218824.X分别公开了一种用于PHC管桩生产的超塑化剂及其在预应力管桩生产中的应用,其主要技术路线是采用聚羧酸减水剂与大量的无机盐早强剂(如亚硝酸盐、硫氰酸盐、硫酸盐、硫代硫酸盐等)以及链烷醇胺等复合而成,其中无机盐用量多达胶凝材料的4-5%,其本质也是通过无机盐促进混凝土强度的发展,对混凝土耐久性不利。此外,以上方法生产PHC管桩仍然难以实现管桩混凝土的流态化,仍然通过常规开模工艺生产,未能解决自动化程度低、工人劳动强度大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PHC管桩混凝土拌合物及由其制备的PHC管桩。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PHC管桩混凝土拌合物,其原料包括:胶凝材料:400kg/m3-520kg/m3,水:120-145kg/m3,砂:675-870kg/m3,碎石:1050-1110kg/m3,聚羧酸减水剂:聚羧酸减水剂的质量用量为胶凝材料质量的1.0-1.5%;所述胶凝材料由80-95%的水泥和5-20%的矿物掺合料组成,所述百分比为质量百分比。
通过上述对拌合物原料及其配比的选择,各物料之间产生了预料不到的协同效应,所得拌合物在离心过程中无分层现象;且可实现机械化布料,免压蒸生产。kg/m3表示每立方米PHC管桩混凝土拌合物所含的原料组分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实现PHC管桩泵送施工,免压蒸生产,增强各组分之间的协同效应,所述聚羧酸减水剂由如下组分组成:聚羧酸超塑化剂16-20%,降粘组分1-2.5%,消泡剂0.05-0.2%,水,余量,所述百分比为质量百分比;所述降粘组分为葡萄糖酸钠和硅酸钠的混合物,其中葡萄糖酸钠的质量用量为聚羧酸减水剂质量的0.5-1.5%,其余部分为硅酸钠;所述消泡剂为改性聚醚消泡剂。申请人经研究发现,上述组合物通过复配,有着意想不到的协同效应。上述消泡剂优选
为了提高减水剂的减水性能,同时增强与其他组分之间的协同效应,所述聚羧酸超塑化剂为通式(1)或通式(2)所示的聚羧酸超塑化剂或两者任意配比的混合物;
通式(1)的结构式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攀枝花博特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攀枝花博特建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58021.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