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50593.8 | 申请日: | 2013-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841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13 |
发明(设计)人: | 吕建民;卢永信;陈俊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62 | 分类号: | G02F1/1362;G02F1/136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闻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包括:
一液晶显示面板,具有至少一元件区及一透光区,并包含:
一薄膜晶体管基板,具有:
一基板;
一薄膜晶体管,设置于所述的基板上,并位于所述的元件区;
一第一绝缘层,设置于所述的基板之上;
一第二绝缘层,设置于所述的第一绝缘层之上,所述的第一绝缘层及所述的第二绝缘层分别位于所述的元件区,并由所述的元件区分别延伸至所述的透光区的边缘;及
一平坦化层,设置于所述的基板之上,并位于所述的元件区及所述的透光区;
一对向基板,与所述的薄膜晶体管基板相对设置;以及
一液晶层,设置于所述的薄膜晶体管基板与所述的对向基板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薄膜晶体管具有一栅极、一通道层、一源极及一漏极,所述的栅极与所述的通道层对应设置,所述的源极及漏极分别设置于所述的通道层上并与所述的通道层接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绝缘层位于所述的栅极与所述的通道层之间,所述的第二绝缘层位于栅极与所述的通道层之上。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薄膜晶体管更包括一缓冲层位于所述的栅极与所述的基板之间,且位于所述的元件区,并由所述的元件区分别延伸至所述的透光区的边缘。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缓冲层、所述的第一绝缘层或所述的第二绝缘层包含一层或多层结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平坦化层覆盖所述的第二绝缘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透光区中,所述的平坦化层与所述的基板直接接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薄膜晶体管基板更具有一保护层,所述的保护层设置于所述的透光区,并位于所述的基板与所述的平坦化层之间。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护层与所述的第一绝缘层、所述的第二绝缘层及所述的基板直接接触。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薄膜晶体管基板更具有一共同电极层、一钝化层及一像素电极层,所述的共同电极层设置于所述的平坦化层上,所述的纯化层设置于所述的共同电极层上,并覆盖所述的共同电极层,所述的像素电极层设置于所述的钝化层上,并透过一通孔与所述的漏极电性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50593.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可用于燃气炉面板显示多种状态的电路装置
- 下一篇:一种摇摆窗帘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