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终端装置以及数据发送接收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19257.7 | 申请日: | 2013-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23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益冈信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民用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B1/38 | 分类号: | H04B1/38;H04W12/06;H04W88/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张丽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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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终端 装置 以及 数据 发送 接收 系统 | ||
1.一种便携式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无线通信部,与不同于所述便携式终端装置的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进行无线通信;
指纹检测部,读取用户的指纹;以及
控制部,
其中,所述控制部进行如下控制:
制作通信信息,
将所述通信信息发送给所述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
在所述指纹检测部中检测所述用户的第1指纹信息,
从接收到所述通信信息的所述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接收在该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中检测出的所述用户的第2指纹信息,
在所述第1指纹信息和所述第2指纹信息一致的情况下,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向所述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发送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信信息在每次制作时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信信息是对用户示出在所述便携式终端装置与所述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之间确立了通信链路的信息。
4.一种便携式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无线通信部,与不同于所述便携式终端装置的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进行无线通信;
显示部;
指纹检测部,读取用户的指纹;以及
控制部,
其中,所述控制部进行如下控制:
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从所述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接收通信信息,并显示在所述显示部中,
在所述指纹检测部中检测所述用户的第1指纹信息,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将该第1指纹信息发送给所述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
在所述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中检测出的第2指纹信息、和所述第1指纹信息一致的情况下,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从所述其它的便携式终端装置接收信息。
5.一种数据发送接收系统,包含第1便携式终端装置和第2便携式终端装置,该数据发送接收系统的特征在于,
所述第1便携式终端装置,
制作通信信息,
将所述通信信息经由无线通信部发送给所述第2便携式终端装置,
在指纹检测部中检测用户的第1指纹信息,
所述第2便携式终端装置,
经由无线通信部从所述第1便携式终端装置接收所述通信信息,
将接收到的所述通信信息显示在显示部中,
在指纹检测部中检测所述用户的第2指纹信息,
将检测出的该第2指纹信息发送给所述第1便携式终端装置,
所述第1便携式终端装置,
接收所述第2便携式终端装置所发送的所述第2指纹信息,
在所述第1指纹信息和所述第2指纹信息一致的情况下,向所述第2便携式终端装置发送信息,
所述第2便携式终端装置,接收所述第1便携式终端装置所发送的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数据发送接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便携式终端装置使所述通信信息在每次制作时不同。
7.根据权利要求5或者权利要求6所述的数据发送接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通信信息是对用户示出在所述第1便携式终端装置和所述第2便携式终端装置之间确立了通信链路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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