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提供额外呼叫处理业务的终端设备及其操作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55606.4 | 申请日: | 2012-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311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金容振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容振 |
主分类号: | H04M3/42 | 分类号: | H04M3/42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彭愿洁;彭家恩 |
地址: | 韩国首***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提供 额外 呼叫 处理 业务 终端设备 及其 操作方法 | ||
1.一种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操作员,所述终端操作员经配置以检测所述终端装置的当前状态并且提供与检测到的当前状态相对应的事件信号;以及
服务供应者,所述服务供应者经配置以在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语音呼叫发起尝试状态和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时,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在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所述语音呼叫发起尝试状态和所述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时,所述服务供应者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的发起者识别信息或终止者识别信息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在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所述语音呼叫发起尝试状态和所述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时,通过将操作状态切换到活动状态,所述服务供应者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的发起者识别信息或终止者识别信息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当在语音呼叫连接后检测到所述语音呼叫发起尝试状态或发起者对所述语音呼叫的尝试之后,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语音呼叫连接状态时,通过将操作状态切换到非活动状态,所述服务供应者停止提供所述额外内容。
5.一种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操作员,所述终端操作员经配置以检测所述终端装置的当前状态并且提供与检测到的当前状态相对应的事件信号;以及
服务供应者,所述服务供应者经配置以在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语音呼叫终止尝试状态和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时,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在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所述语音呼叫终止尝试状态和所述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时,所述服务供应者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的发起者识别信息以及终止者识别信息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当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短消息服务(SMS)接收状态时,所述服务供应者提供与所述SMS的发起者识别信息以及终止者识别信息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接收到与所述语音呼叫终止尝试状态和所述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相对应的事件信号时,通过将操作状态切换到活动状态,所述服务供应者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的发起者识别信息以及终止者识别信息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当在所述语音呼叫终止尝试状态之后,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语音呼叫连接状态时,通过将操作状态切换到非活动状态,所述服务供应者停止提供所述额外内容。
10.一种终端装置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方法包括:
检测所述终端装置的当前状态并且产生与检测到的当前状态相对应的事件信号;
识别与所述事件信号相对应的所述终端装置的所述当前状态;以及
当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语音呼叫发起尝试状态和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时,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供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包括:当检测到所述语音呼叫发起尝试状态和所述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时,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的发起者识别信息或终止者识别信息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供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包括:当产生与所述语音呼叫发起尝试状态和所述语音呼叫结束状态中的至少一者相对应的事件信号时,通过将操作状态切换到活动状态,提供与所述语音呼叫的发起者识别信息或终止者识别信息相对应的预先注册的额外内容。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当在语音呼叫连接后检测到所述语音呼叫发起尝试状态或发起者对语音呼叫的尝试之后,通过所述事件信号检测到语音呼叫连接状态时,通过将操作状态切换到非活动状态,停止提供额外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容振,未经金容振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55606.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