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加接的变形区的轨道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16464.0 | 申请日: | 2012-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5923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2-15 |
发明(设计)人: | P.海恩滋;R.格拉夫;M.塞茨伯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地利西门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1D15/06 | 分类号: | B61D15/06;B61D17/0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宣力伟,杨炯 |
地址: | 奥地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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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加 变形 轨道 车辆 | ||
1.具有加接的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包括至少一个设置在端侧的区域中的端部横向支架(EQT)以及基本上垂直地布置的从所述端部横向支架(EQT)伸出的端柱(ES),其特征在于,在端侧上设置了变形区(VZ),该变形区(VZ)包括平行于所述端部横向支架(EQT)朝端侧的方向隔开地布置的正面横向支架(FQT)以及至少一个传力元件(KUE),其中在所述端部横向支架(EQT)与所述正面横向支架(FQT)之间布置了所述至少一个传力元件(KUE),所述传力元件在所述端部横向支架(EQT)与所述正面横向支架(FQT)之间无塑性变形地传递纵向压力直至特定的数值,并且在超过这个特定的数值时失效,并且所述传力元件由x形布置的板构成并且其中所述传力元件(KUE)的x形布置的板的交线横向于车辆纵向方向布置。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加接的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设置了至少一个变形元件(VE),所述至少一个变形元件如此布置,从而只有在所述传力元件(KUE)失效之后才出现所述至少一个变形元件(VE)的变形。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加接的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正面横向支架(FQT)与角柱(ES)之间布置了至少一个斜柱(SS)。
4.按权利要求1到3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加接的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车辆的底架在车厢中心与端部横向支架(EQT)之间配备了至少一个内部的变形元件(IVE)。
5.按权利要求1到4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设置了衬板(V),该衬板给所述变形区(VZ)的构件加衬。
6.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衬板(V)由塑料制成。
7.按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变形元件(VE)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内部的变形元件(IVE)构造为铝蜂窝结构。
8.按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变形元件(VE)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内部的变形元件(IVE)由金属泡沫构成。
9.按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变形元件(VE)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内部的变形元件(IVE)构造为管状的型材。
10.按权利要求1到9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变形区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变形区(VZ)被设置在所述轨道车辆的两个端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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