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提醒行人交通安全的车辆提醒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65752.9 | 申请日: | 2012-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964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饶淑娟;吴成明;王明锦;李汉;赵福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5/00 | 分类号: | B60Q5/00;B60Q1/26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蔡正保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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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提醒 行人 交通安全 车辆 装置 | ||
1.一种用于提醒行人交通安全的车辆提醒装置,包括用于测量车辆与障碍物之间距离的雷达(1),所述雷达(1)包括前雷达(1a)和后雷达(1b),所述前雷达(1a)设置在车辆的前方,所述前雷达(1a)设置在车辆的后方,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于提醒行人交通安全的车辆提醒装置还包括用于接收前雷达(1a)和后雷达(1b)输出的障碍物距离信号并进行分析处理输出控制信号的控制器(2),所述的控制器(2)与雷达(1)连接,所述的控制器(2)还连接有用于行人安全提醒的警示单元(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提醒行人交通安全的车辆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雷达(1a)设置在车辆的前保险杠上,所述的后雷达(1b)设置在车辆的后保险杠上。
3.根据权利要求2述的用于提醒行人交通安全的车辆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的前保险杠和后保险杠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雷达(1)。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用于提醒行人交通安全的车辆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警示单元(3)包括警示灯(3a)和报警器,所述的控制器(2)的输出端分别与警示灯(3a)和报警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述的用于提醒行人交通安全的车辆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警示灯(3a)分别设置在车辆的前后大灯内,所述的报警器为车辆的电子喇叭(3b)。
6.根据权利要求5述的用于提醒行人交通安全的车辆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警示灯(3a)采用疝气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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