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故障报警电路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31854.1 | 申请日: | 2012-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151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张凌颖;王艳周;杨晓锋;王永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信耀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R31/02 | 分类号: | G01R31/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李仪萍 |
地址: | 201821 上海市嘉***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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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故障 报警 电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报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故障报警电路。
背景技术
故障包括很多类型,例如,机械故障、电路故障等。尤其这两种故障对设备的正常运转具有很大的影响,而且有很大的危险性和破坏性,所以应特别注意检查和及时维修。
因此,故障报警电路是一些机械报警装置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所以对故障报警电路的设计、制作等有严格的要求。标准的故障报警功能应该是至少具有光报警信号。当故障发生时,报警指示灯闪速,报警指示灯会从闪烁变为常亮;故障消失后,报警指示灯熄灭。操作人员就知道故障发生,就会排除故障。
现在市场上出现了许多的故障报警电路,但都有一个缺点,就是不能在输出端显示不同的信号来区分故障现象与正常现象。这样不仅影响了机械装置的运作过程,使得机械装置缺乏报警机制,使工作人员不能及时了解机械装置的工作状态,并且使得使用者的收益受到影响。所以,急需一种改进的技术来解决这一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故障报警电路,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为LED负载正常、负载开路、或负载短路故障时,不能在输出端显示不同信号来区别负载正常和负载故障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故障报警电路。所述故障报警电路包括:用于采集负载两端电压的电压采集单元;与所述电压采集单元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电压采集单元采集到的电压判断是否发生故障的故障判断单元;与所述故障判断单元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故障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确定是否报警的报警信号输出单元。
优选地,所述电压采集单元包括LED负载、三极管Q1、稳压管D1、二极管D2、以及电阻R1、R2、R3、R4、和R5;所述LED负载的一端与稳压管D1的负极相连,LED负载的另一端与电阻R2的一端相连;三极管Q1的发射极与稳压管D1的负极相连,集电极与二极管D2的负极相连,基极与电阻R2的一端相连;电阻R2的另一端与电阻R3的一端相连,电阻R3的另一端与稳压管D1的正极相连;二极管D2的正极与电阻R4的一端相连,电阻R4的另一端与电阻R2的另一端相连;电阻R5的一端与二极管D2的负极相连,电阻R5的另一端接地;电阻R1的一端与稳压管D1的正极相连,电阻R1的另一端接地。
优选地,所述故障判断单元包括运算放大器U3A;所述运算放大器U3A的反相输入端与所述电阻R4的一端相连,运算放大器U3A的同相输入端与所述电阻R3的另一端相连。
优选地,所述报警信号输出单元包括三极管Q2和Q3,以及报警信号电平显示器;所述三极管Q2的基极与所述运算放大器U3A的输出端相连,三极管Q2的发射极接地,三极管Q2的集电极与三极管Q3的基极相连;三极管Q3的发射极接地,三极管Q3的集电极与报警信号电平显示器相连。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故障报警电路,具有能够在负载正常和负载故障,即开路或短路时,在输出端显示不同信号以便区别正常现象与故障现象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故障报警电路的电路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故障报警电路中电压采集单元的电路图。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故障报警电路中故障判断单元的电路图。
图4显示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故障报警电路中报警信号输出单元的电路图。
元件标号说明
1 电压采集单元
2 故障判断单元
3 报警信号输出单元
31 报警信号电平显示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附图。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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