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污泥干燥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20347870.2 | 申请日: | 2012-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6713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16 |
发明(设计)人: | 张新华;张若煜 | 申请(专利权)人: | 绍兴文理学院 |
主分类号: | C02F11/12 | 分类号: | C02F11/12 |
代理公司: | 绍兴市越兴专利事务所 33220 | 代理人: | 蒋卫东 |
地址: | 312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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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污泥 干燥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污泥干燥系统,属于污泥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的发展,城市污水的产生量不断增加。近几年来,国家从政策和财力上都积极支持,建设了大批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保持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促进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城市污水问题已逐步得到缓解。然而,城市污水污泥处理仍是个世界性的技术难题,处置不当将造成严重二次污染,污泥的无害化处理问题日益严峻。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有效处理污泥,同时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的污泥干燥系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污泥干燥系统,包括送料装置、污泥干燥机、焚烧炉、气轮机、喷淋除尘器、冷凝器、引风机;其中送料装置、污泥干燥机、焚烧炉、气轮机依次连通,且气轮机的输出端与污泥干燥机连通;污泥干燥机的废气排放口上依次安装有喷淋除尘器、冷凝器、引风机,且引风机的输出端与焚烧炉连通。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设置,所述污泥干燥机为热风旋片干燥机。
所述污泥干燥机的废水排放口与焚烧炉连通。
本实用新型污泥干燥系统,可有效处理污泥,同时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本实用新型的性能指标如下:
污泥处理量≥3000 kg/h;
干燥后污泥含水率35~45%;
污泥干燥后温度≤110℃;
干燥每吨污泥所需蒸汽量≤950 kg;
噪声≤85 dB(A)。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污泥干燥系统包括送料装置1、污泥干燥机2、焚烧炉3、气轮机4、喷淋除尘器5、冷凝器6、引风机7。其中送料装置1、污泥干燥机2、焚烧炉3、气轮机4依次连通,且气轮机4的输出端与污泥干燥机2连通;污泥干燥机2的废气排放口上依次安装有喷淋除尘器5、冷凝器6、引风机7,且引风机7的输出端与焚烧炉3连通。污泥干燥机2的废水排放口与焚烧炉3连通。
污泥干燥机2为热风旋片干燥机。
本实用新型将初始含水率80%的污泥,通过送料装置1输送至污泥干燥机2内,干化后污泥经输送设备输送至焚烧炉3内进行焚烧,污泥干燥机2产生的尾气,首先经过喷淋除尘器5,除去大部分粉尘,接着通过引风机7的作用进入冷凝器6,经冷凝器6冷凝过的尾气再进入焚烧炉3燃烧,去除有害物质及臭味。
焚烧炉3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废气再通过气轮机4送入污泥干燥机2内,以替代部分蒸汽,不仅节约了蒸汽使用量,而且也减少了废气排放。污泥干燥机2内产生的废水也进入焚烧炉3进行焚烧,进一步提高了污泥的有效处理,并避免了废水的二次污染。
上述实施例仅用于解释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而非对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的限定,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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