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拓展用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31649.0 | 申请日: | 2012-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548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杜红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拓达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17/00 | 分类号: | A63B1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航***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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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拓展 设备 | ||
1.一种拓展用设备,包括三角形支架,其特征在于,左、右三角形支架之间经连杆(1)连接在一起,连杆(1)的两端分别与左三角形支架(2)和右三角形支架(3)的一个尖角相连,左三角形支架(2)内有深井营救架(4)、左软梯(5)和轮胎墙(6),深井营救架(4)由竖杆及竖杆上的多个上下排列的圆环构成,轮胎墙(6)由连接在一起的多个轮胎构成,右三角形支架(3)内有巨人梯(7)、断桥(8)、绳网(9)和荡木桥(10),巨人梯(7)为每块的横板上下间隔为1.3-1.6米的软梯,断桥(8)置于右三角形支架上部,由两块中间有间距的平板构成,荡木桥(10)为有多个并行排列的横杆及横杆上的固定绳构成,左、右三角形支架之间有水平放置的浮桥(11),连杆(1)上装有攀岩墙(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拓展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左三角形支架上端装有多根吊杆(13)和抓杠,抓杠为横杆及横杆上的吊绳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拓展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左、右三角形支架由三个圆杆及圆杆之间的固定条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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