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快速冷却功能且带有蒸汽发生器的灭菌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13732.5 | 申请日: | 2012-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6053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9 |
发明(设计)人: | 陈少剑;扈祥吉;曾凯;孙丙营;孙龙;高小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2/07 | 分类号: | A61L2/07 |
代理公司: | 淄博佳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37223 | 代理人: | 孙爱华 |
地址: | 255086 山东省淄博市高***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快速 冷却 功能 带有 蒸汽 发生器 灭菌 | ||
技术领域
一种具有快速冷却功能且带有蒸汽发生器的灭菌器,属于制药灭菌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冷却功能的自带蒸汽发生器灭菌器。
背景技术
目前,自带蒸汽发生器的灭菌器一般都不具备灭菌后的快速冷却功能,特别是在灭菌工作结束后,由于蒸汽发生器内的蒸汽仍然处在高温的气氛下,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冷却,导致冷却时间过长,影响生产效率和灭菌效果。
若联接单独的冷却设备,不但增加了设备的占地面积和结构复杂程度,而且使得设备无论是在操作过程还是在后期维护上都增加了许多的工作量,实际生产操作中并不简便,实用性不强。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冷却快速有效的具有快速冷却功能且带有蒸汽发生器的灭菌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种具有快速冷却功能且带有蒸汽发生器的灭菌器,包括相联接的灭菌器和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灭菌器夹层与蒸汽发生器通过连通管联接为一体,灭菌器夹层上部联接排气排水管路,蒸汽发生器两侧分别设有进水管路和排水管路。
所述的排气排水管路上设有排气排水阀门。既可以通过该管路和排气排水阀门排出蒸汽,又可以排出冷却处理之后的水。
所述的进水管路和排水管路上相应设有控制水流大小的蒸汽发生器进水阀门和蒸汽发生器排水阀门。分别控制向蒸发器内注水和排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1、结构简单,使用安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无需增加过多的设备组件,只需要简单的管路联接即可,冷却开始时,通过蒸汽发生器上联接的进水管路进水,蒸发器内的热水及蒸汽与水混合,使得刚开始进入夹层的水是热水,有效防止了夹层温度骤降而导致灭菌器寿命减少的现象,延长了灭菌器的使用寿命,且运行中安全可靠;
2、冷却效果显著、效率高:随着通过蒸汽发生器进水管路上的进水控制阀门进入灭菌器夹层中的水越来越多,水温也会越来越低,在不影响灭菌器寿命的情况下,形成一个快速冷却的过程,极大的提高了灭菌器冷却的效率,节省了工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连接关系示意图。
其中:1、排气排水阀门 2、灭菌器 3、灭菌器夹层 4、蒸汽发生器排水阀门 5、连通管 6、蒸汽发生器 7、蒸汽发生器进水阀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1:该种具有快速冷却功能且带有蒸汽发生器的灭菌器,包括排气排水管路、灭菌器2、灭菌器夹层3、蒸汽发生器排水阀门4、连通管5、蒸汽发生器6和蒸汽发生器进水阀门7,灭菌器夹层3与蒸汽发生器6通过连通管5联接为一体,灭菌器夹层3上部联接排气排水管路,排气排水管路上设有排气排水阀门1,蒸汽发生器6两侧分别设有进水管路和排水管路,进水管路和排水管路上相应设有控制水流大小的蒸汽发生器进水阀门7和蒸汽发生器排水阀门4。
工作过程如下:当灭菌结束后,本实用新型开始工作,首先将蒸汽发生器进水阀门7与灭菌器夹层3上方的排气排水阀门1同时打开,通过蒸汽发生器6一侧的进水管路向蒸汽发生器6内持续注水,并通过联接蒸汽发生器6与灭菌器夹层3的连通管5将水导入到灭菌器夹层3中,使水充满灭菌器夹层3,并通过灭菌器夹层3上方设置的排气排水阀门1将这部分溢出的水排掉,用流通水对灭菌器2进行整体的降温冷却;待冷却结束后,打开蒸汽发生器6一侧的蒸汽发生器排水阀门4,灭菌器夹层3与蒸汽发生器6内的水可以通过蒸汽发生器6一侧联接的排水管路排掉,极大的提高了冷却效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21373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