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行车预警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88502.1 | 申请日: | 2012-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034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发明(设计)人: | 杨仁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三社***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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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车 预警系统 | ||
1.一种行车预警系统,其包括控制模块,与该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的第一测量模块及报警模块,其特征在于:该行车预警系统还包括与该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的第二测量模块、前车信息模块、后车信息模块以及车尾显示模块,该报警模块包括前车警示单元与后车警示单元,该第一测量模块用以测量前车距离与前车车速并传输至该控制模块,该控制模块根据该前车距离及前车车速测出相对车速以及避免撞车的前车安全时间,并将该前车车速、前车距离、相对车速以及前车安全时间传输至前车信息模块上进行显示,该第二测量模块用以测量后车距离以及后车车速并传输至该控制模块,该控制模块根据该后车距离及后车车速测出相对车速以及避免撞车的后车安全时间,并将该后车车速、后车距离、相对车速以及后车安全时间传输至后车信息模块上进行显示,该车尾显示单元装设于车尾并接收该控制模块的信息以显示本车车速、后车距离以及后车安全时间,该车尾显示模块还包括警示灯,该控制模块内预设有安全时间值,当前车安全时间小于预设安全时间时,控制模块控制该前车警示单元报警,当该后车安全时间小于预设安全时间时,控制模块控制该后车警示单元报警并发送信息至该车尾显示模块,该车尾显示模块控制该警示灯报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尾显示模块还包括车速显示单元、距离显示单元以及安全时间显示单元,用以显示本车车速、该后车距离以及后车安全时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前车显示模块包括前车车速显示单元、前车距离显示单元、前车的相对车速显示单元以及前车安全时间显示单元,该前车车速、前车距离、前车的相对车速以及前车安全时间分别于上述显示单元上显示。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前车车速显示单元、前车距离显示单元、前车的相对车速显示单元以及前车安全时间显示单元均为LED显示单元。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行车预警系统还包括与该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的发送模块及接收模块,当前车安全时间小于预设安全时间时,该行车预警系统控制该发送模块与前车的接收模块通信,通过前车的接收模块传输信息至前车的控制模块,进而控制前车的后车警示单元报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接收模块能够与后车的发送模块通讯,将本车车速、后车距离、后车的相对车速以及后车安全时间通过该控制模块输出至该后车信息模块上进行显示。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后车显示模块包括后车车速显示单元、后车距离显示单元、相对车速显示单元以及后车安全时间显示单元,该后车车速、后车距离、后车的相对车速以及后车安全时间分别于上述显示单元上显示。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后车车速显示单元、后车距离显示单元、后车的相对车速显示单元以及后车安全时间显示单元均为LED显示单元。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控制模块装设于车辆上,该第一测量模块装设于车头,该第二测量模块装设于车尾。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预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测量模块采用激光或者雷达之一来进行测量作业,该第二测量模块采用激光或者雷达之一来进行测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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