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祛斑养颜饮料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88275.2 | 申请日: | 2012-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923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发明(设计)人: | 张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涛 |
主分类号: | A23L2/38 | 分类号: | A23L2/38;A23L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617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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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祛斑 养颜 饮料 | ||
1. 一种祛斑养颜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饮料的原料配比为(以重量份计):中药提取液18-22、蜂蜜2-5、葡萄糖5-9、柠檬酸0.2-0.4、甜蜜素0.3-0.5、维生素C 0.2-0.5、苯甲酸钠0.2-0.3、食用香料0.5-1.0、纯净水55-65。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祛斑养颜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饮料配比中中药的组方为(以重量份计):生地黄10-15、蜂蜜18-23、芍药10-15、槟榔15-20、当归11-15、桂皮18-22、青皮7-11、玫瑰花7-11、砂仁4-6。
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一种祛斑养颜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饮料的加工工艺为:
A、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药组方,精确称取各种药材;将除蜂蜜外的药材粗粉碎,全部置于容器中,加入55-65%的食用乙醇溶液,为药材重量的5-8倍;室温浸泡10-15小时;再加热到60-70℃,保持温度,密闭浸提5-8小时,过滤获得滤液1;所剩滤渣,再加入55-65%的食用乙醇溶液,为初始药材重量的2-3倍重量,再加热到60-70℃,保持温度,密闭浸提5-8小时,过滤获得滤液2;把滤液1和滤液2混合在一起,蒸馏浓缩,使乙醇的含量降至3%以下,体积缩减为原体积的1/4,即为中药提取液;
B、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原料配比,准确称取各种原料;置于容器中,混合在一起,搅拌均质,精滤,将滤液经过85-90℃,杀菌30-35秒钟,灌装,即可获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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