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黄连清火牙膏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52922.7 | 申请日: | 2012-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612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黄宏光;陈国强;韦炳君;李浩;何建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P1/02;A61Q11/00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 45102 | 代理人: | 韦永青 |
地址: | 543002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黄连 清火 牙膏 | ||
1.一种黄连清火牙膏,其特征在于它的功效成分包括有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活性添加剂0.00002%-1.5%;保湿剂73.892%—78.12%;摩擦剂17%—20%;表面活性剂1.8%—2.5%;增稠剂0.76%—1%;甜味剂0.18—0.3%;清凉剂0—0.5%;防腐剂0.1%—0.5%;色素0—0.008%; 口腔清新剂0.5—1.2% ;
所述活性添加剂为田七皂苷、黄连液中的一种或者其混合物;所述保湿剂为山梨醇、丙二醇、去离子水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混合物;所述摩擦剂为飞雪MIC水合硅石和飞雪H型水合硅石的混合物;所述表面活性剂为月桂醇硫酸钠;所述甜味剂为糖精;所述清凉剂为薄荷醇;所述口腔清新剂为薄荷香精;所述防腐剂为杰马B;所述增稠剂为羧甲基纤维素钠、卡拉胶的一种或者其混合物;所述色素为食用柠檬黄、食用亮兰的混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黄连清火牙膏,其特征在于它的功效成分包括有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山梨醇55—66%,丙二醇0—6%,羧甲基纤维素钠0.4—1.0%,糖精0.18—0.3%,卡拉胶0—0.5%,月桂醇硫酸钠1.8—2.5%,飞雪H型水合硅石5—10%,飞雪MIC型水合硅石7—15%,杰马0.1%—0.5%,薄荷香精0.5—1.2%,田七皂苷0.00001—0.5%,黄连液0.00001—1%,食用柠檬黄0—0.005%,食用亮兰0—0.003%,去离子水9—1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黄连清火牙膏,其特征在于它的功效成分包括有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山梨醇64%,丙二醇2%,羧甲基纤维素钠0.46%,糖精0.3%,卡拉胶0.3%,月桂醇硫酸钠2.2%,飞雪H型水合硅石8%,飞雪MIC型水合硅石12%,薄荷醇0.44%,杰马B 0.2%,薄荷香精0.66%,田七皂苷0.003%,黄连液0. 1%,食用柠檬黄0.000224%,食用亮兰0.00012%,去离子水9.336656%。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黄连清火牙膏,其特征在于它的功效成分包括有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山梨醇66%,丙二醇0%,羧甲基纤维素钠0.4%,糖精0.18%,卡拉胶0.5%,月桂醇硫酸钠2.5%,飞雪H型水合硅石10%,飞雪MIC型水合硅石7%,薄荷醇0%,杰马B 0.1%,薄荷香精1.2%,田七皂苷0.00001%,黄连液0.00001%,食用柠檬黄0.0%,食用亮兰0.0%,去离子水12.11998%。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黄连清火牙膏,其特征在于它的功效成分包括有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山梨醇60%,丙二醇2%,羧甲基纤维素钠0.6%,糖精0.25%,卡拉胶0.2%,月桂醇硫酸钠2.4%,飞雪H型水合硅石9%,飞雪MIC型水合硅石10%,薄荷醇0.2%,杰马B 0.3%,薄荷香精1%,田七皂苷0.001%,黄连液0.05%,食用柠檬黄0.0001%,食用亮兰 0.00001%,去离子水13.99889%。
6.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黄连清火牙膏,其特征在于它的功效成分包括有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山梨醇57%,丙二醇4%,羧甲基纤维素钠0.8%,糖精0.27%,卡拉胶0.1%,月桂醇硫酸钠2%,飞雪H型水合硅石6%,飞雪MIC型水合硅石13%,薄荷醇0.3%,杰马B 0.4%,薄荷香精0.8%,田七皂苷0.005%,黄连液0.5%,食用柠檬黄0.001%,食用亮兰 0.0002%,去离子水14.8238%。
7.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黄连清火牙膏,其特征在于它的功效成分包括有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
山梨醇55%,丙二醇6%,羧甲基纤维素钠1%,糖精0.3%,卡拉胶0.0%,月桂醇硫酸钠1.8%,飞雪H型水合硅石5%,飞雪MIC型水合硅石15%,薄荷醇0.5%,杰马B 0.5%,薄荷香精0.5%,田七皂苷0.5%,黄连液1%,食用柠檬黄0.005%,食用亮兰0.003%,去离子水12.89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52922.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