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水中溶解性有机氮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410650.4 | 申请日: | 2012-10-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21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 发明(设计)人: | 刘冰;余国忠;赵承美;李清飞;翟慧敏;郜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信阳师范学院 |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C02F101/3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64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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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去除 污染 水源 水中 溶解性 有机 方法 | ||
1.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水中溶解性有机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工艺过程为:
(1)将微污染水源水进入混合设备,投加混凝剂0~10mgAl·L-1,混合时速度梯度G保持在500~1000s-1,混合时间10~30s;
(2)微污染水源水在经过混合设备絮凝后,进入沉淀池,沉淀时间为15~30min;
(3)经沉淀后的微污染水源水以8~12m·h-1流速流过活性炭吸附滤池,停留时间10~20min,经过上述过程的处理后,微污染水源中溶解性有机氮的含量降低70~8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水中溶解性有机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微污染源水处理前溶解性有机氮的浓度为1.28mg·L-1、溶解性有机碳的浓度为8.56mg·L-1,经过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过滤后溶解性有机氮的浓度为0.23mg·L-1、溶解性有机碳的浓度为3.05mg·L-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水中溶解性有机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凝剂选自聚合氯化铝或硫酸铝中一种或两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水中溶解性有机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吸附滤池内活性炭填料层高为1.5~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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