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材、包括其的抽油杆、及钢材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71921.X | 申请日: | 2012-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93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李永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睿智钢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38/58 | 分类号: | C22C38/58;F04C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吴贵明;张永明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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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材 包括 抽油杆 应用 | ||
1.一种钢材,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计含有如下原料组分:0.03%~0.05%的碳元素、0.035%~0.05%的硅元素,5%~6%的锰元素,0.25%~0.35%的磷元素,0.015%~0.017%的硫元素,9.50%~10.5%的铬元素、0.25%~0.50%的镍元素、0.15%~0.20%的钼元素、0.50%~0.60%的铜元素,0.15%~0.17%的铝元素、0.15%~0.16%的钛元素、0.04%~0.05%的钒元素、0.01%~0.015%的铌元素、0.050%~0.060%的钨元素、0.018%~0.020%的钴元素、0~0.001%的锑元素、以及81.201%~83.81%的铁元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0.018%~0.020%的锌元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0.004%~0.006%的锡元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0.02%~0.03%的铅元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材,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计含有如下原料组分:0.031%的碳元素、0.05%的硅元素,5.776%的锰元素,0.326%的磷元素,0.017%的硫元素,10.33%的铬元素、0.22%的镍元素、0.173%的钼元素、0.65%的铜元素,0.007%的铝元素、0.158%的钛元素、0.047%的钒元素、0.019%的铌元素、0.058%的钨元素、0.0185%的锌元素、0.018%的钴元素、0.004%的锡元素、0.022%的铅元素、0.001%的锑元素、以及余量的铁元素。
6.一种抽油杆,其特征在于,采用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钢材制作而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抽油杆,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抽油杆的制作过程中还包括了对所述抽油杆的杆件及两端的去应力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抽油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去应力处理包括:将所述抽油杆的杆件及两端的心部组织和热影响区形成为索氏体或屈氏体的处理。
9.一种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钢材在沿海油井作业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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