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致变色显示元件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24623.5 | 申请日: | 2012-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763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蔡奇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53 | 分类号: | G02F1/153;G02F1/155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汤保平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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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显示 元件 | ||
1.一种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包括:
一第一基板,设有一第一电极层;
一第二基板,设有一第二电极层及一反射层,该第一电极层与该第二电极层相对设置,且该反射层设于该第二基板及该第二电极层间、或与该第二电极层交错设置;以及
一电解质层,设于该第一电极层与该第二电极层间,且该电解质层包括至少一电致变色化合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第一电极层及该第二电极层的材料是各自独立为一透明导电材料。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第二电极层还包括多个电极突柱,且该反射层是设于相邻的所述电极突柱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所述电极突柱的材料为一透明导电材料,且该反射层的材料为二氧化钛。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反射层设于该第二基板及该第二电极层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反射层的材料为二氧化钛。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反射层的材料为二氧化钛,且该第二电极层的材料为一经掺杂的二氧化钛。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该反射层与该第二电极层的材料为一金属。
9.一种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包括:
一第一基板,设有一第一电极层;
一离子储存层,设于该第一电极层上,且该离子储存层包括一可氧化及还原的化合物;
一第二基板,是设有一第二电极层,该第二电极层与该离子储存层相对设置;
一电解质层,设于该第一电极层与该第二电极层间,该电解质层包括至少一电致变色化合物,且该至少一电致变色化合物为一还原着色的电致变色化合物、或一氧化着色的电致变色化合物。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可氧化及还原的化合物为一经氧化或还原后具有相同颜色的化合物。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至少一电致变色化合物包括:红色电致变色化合物、绿色电致变色化合物、及蓝色电致变色化合物。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至少一电致变色化合物包括:一于不同氧化或还原电位时展现不同颜色的电致变色化合物。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至少一电致变色化合物包括:至少二可发出不同颜色的单色电致变色化合物;以及一于不同氧化或还原电位时展现不同颜色的电致变色化合物。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还包括一反射层,设于该第二基板上,且该反射层设于该第二基板及该第二电极层间、或与该第二电极层交错设置。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第二电极层还包括多个电极突柱,且该反射层设于相邻的所述电极突柱间。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所述电极突柱的材料为一透明导电材料,且该反射层的材料为二氧化钛。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反射层设于该第二基板及该第二电极层间。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反射层的材料为二氧化钛。
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该反射层的材料为二氧化钛,且该第二电极层的材料为一经掺杂的二氧化钛。
2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致变色显示元件,其中反射层与该第二电极层的材料为一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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