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受照射成角度基板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22622.7 | 申请日: | 2012-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619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J·R·伯伦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雷克控股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88 | 分类号: | B01D53/88;B01D5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 |
地址: | 美国怀***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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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照射 角度 光催化 空气 净化器 系统 | ||
1.一种光催化氧化(PCO)组件,包括:
PCO基板,包括:
第一外表面,
第二外表面,
多个空气通路,具有以不与所述第一外表面正交的角度从
所述第一外表面向所述第二外表面延伸的深度,以及
光催化剂,设置于所述基板上;以及
紫外线(UV)光源,设置成照射所述第二外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空气通路的所述角度和所述深度足以阻止由所述UV光源生成的照射经过所述空气通路可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第一外表面与所述第二外表面相对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空气通路包括例壁,并且所述光催化剂设置于所述侧壁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空气通路的横截面基本上是六边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非光催化剂设置于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空气通路的从所述第一表面延伸的部分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光催化剂设置于所述第二表面和所述空气通路的从所述第二表面延伸的部分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UV光源包括发光二极管(LED)。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角度基本上约为1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多个光源,被分布和成角度成提供所述PCO基板的均匀照射。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还包括:框,包括多个电接触。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PCO基板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元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PCO基板由小球、网状物、筛、布、纸、有孔基板或者其组合支撑。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光催化剂包括臭氧分解元素。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PCO基板包括气味去除元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UV光可操作用于发射包括从320纳米(nm)到400nm的波长的UV光。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CO组件,其中所述PCO基板包括多个蛇形金属片,所述多个蛇形金属片用在相邻金属片之间的多个间隙接合在一起以形成空气通路。
18.一种空气清洁器,包括:
空气通道,在所述空气清洁器中;以及
PCO组件,包括:
第一外表面,
第二外表面,
多个空气通路,具有以不与所述第一外表面正交的角度从
所述第一外表面向所述第二外表面延伸的深度,以及
光催化剂,设置于所述基板上;以及
紫外线(UV)光源,设置成照射所述第二外表面。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空气清洁器,还包括:静电除尘器,设置于所述PCO组件上游的气流中。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空气清洁器,其中所述PCO组件跨越所述空气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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